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是什么?专利侵权怎么投诉?

?一、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包括:

1.字面侵权

即仅从字面上分析比较就可以认定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必要技术特征相同,连技术特征的文字表述均相同。

2.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必要技术特征完全相同

所谓完全相同,是指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相比,其专利权利要求书要求保护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均被侵权物的技术特征所覆盖,在侵权物中可以找到每一个专利的必要技术特征。

3.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技术特征使用的是上位概念

侵权物中出现的技术特征则是上位概念下的具体概念,亦属于技术特征相同。

4.侵权物的技术特征数量多于专利的必要技术特征

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相比,不仅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书中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而且还增加了新的技术特征。

简单来说就是只要对方实施的已经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就是侵权。

专利侵权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实施涉嫌侵权的行为所涉及的是一项有效的中国专利。

2、实施行为必须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或者授权的,如果是经过专利权人授权而引起的合同纠纷,则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范围。

3、实施行为必须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如果不是为了生产经营,而是为了教学或者自己使用,一般不构成侵权。




二、碰到专利侵权怎么投诉?

发现专利侵权行为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1、协商与和解

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人均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

提出协商意向时一般可以向侵权方发送侵权警告函,但是警告函有威慑作用,没有法律约束力。

2、行政查处

专利权人在掌握初步证据的情况下,可向专利局等有关行政部门举报,由其采取行政措施,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是否侵权的认定。

在行政查处过程中,有关专利行政部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申请,可对专利侵权的民事责任进行调解。

3、向法院起诉

专利权人亦可径自向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专利侵权会停止生产吗?

专利权是一种知识产权,在发生专利侵权时,原告大多请求法院责令被告承担停止侵权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虽然已经过三次修正,但从未对停止侵权民事责任做出过任何规定。而只规定了专利侵权行政处理中的停止侵权救济(第60条)和具有行为保全性质的诉前停止侵权程序性救济(第66条)。

①《专利法》中没有停止侵权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但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原告的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基本上予以支持,其引用的法条,有的判决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118条,有的是第134条。

停止侵权作为一种最基本的民事责任,通常观点认为:被告只要构成侵权,当然应当停止侵权。因而,以前人们很少关注它。但随着一些典型案例的出现,以及学界对专利理论研究的深入,停止侵权民事责任开始成为探讨的课题。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第15条在列举承担侵权责任的主要方式时,将“停止侵害”排在第一位。但对于停止侵害的具体适用问题,法律也并没有规定,尚有待于出台具体规则。

因此,进一步研究停止侵权民事责任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关于停止侵权的法律术语称谓,《民法通则》第118条、第134条和《侵权责任法》第15条使用的是“停止侵害”;学界中,多数学者称“停止侵权”,也有学者称“禁令”。

在我国,权利人获得初步禁令与永久禁令有比较明确的法律依据。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行政部门也可做出停止专利侵权的永久禁令。

从广义上讲,停止侵权相当于英美法上的禁令,包括临时禁令和永久禁令,从民事责任的角度停止侵权仅指永久性的禁令。

停止侵权“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禁令,它禁止的是将来的一种行为,是专利权人提起诉讼的首要目的,也是专利审判的执法重点。

·软件著作权代理费用是多少
      软件著作权代理费用是多少? 我国如今已经是法治社会,各式各样的法律不断的完善来保证所有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其中有关于著作权的相关法律,其目的就是来保障作者的合法权利,避免因为侵权给作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那软件著作权代理费用是多少?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软件著作权代...


·美国商标哪里用钱可以申请购买?
      美国商标哪里用钱可以申请购买?购买美国商标的流程其实和国内购买商标的流程是相同的,但是由于地域的闲置,在申请之前是需要这些材料的。想要购买美国商标是需要在美国PTO(美国专利和商标局会)会提出商标转让申请的,当符合相关条件后,PTO变会在申请两个月后发给转让受让方发布申请通知书。...


·专利权无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专利权无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专利权宣告无效的法律后果就可以看作是专利权自始至终都不存在。对专利权宣告无效的结果不满意的可在接到结果后的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宣布专利权无效的判决、裁定或者是已经履行了判决决定的都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如果专利权人恶意的人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该给予...


·专利权变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专利权变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专利权是专利申请人独自享用的,他人或单位不能随意侵犯,而且专利具有财产权利,可以给专利申请人带来财产权益,那么专利权是可以变更的,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专利权变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专利权变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专利权转让...


·商标和版权的区别是什么
      商标和版权的区别是什么著作权与商标权尽管均属于知识产权,但二者有许多区别。从分类方面讲,商标权属于工业产权,而工业产权与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两大分支。从权利的特性方面讲,著作权与商标权有以下区别:1、在权利主体方面,著作权的主体既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既可以是作...


·国外商标不同类被抢注怎么办?
      国外商标不同类被抢注怎么办?在现代社会中,这类事件可谓是层出不穷呀,而这类情况之所以频频发生,首先是由于一些企业觉得有利可图,毕竟抢注他人的商标后就可以直接利用其良好的商标信誉来开拓属于自己的市场,又或者是可以高价出售给他人,以获得高额的转让费;其次是因为抢注商标几乎没有违法成本...


·授权职务发明专利归属权是谁?
      授权职务发明专利归属权是谁?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


·商标权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商标权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一、商标权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商标权无效是指商标不具备注册条件但取得注册的,依法定程序使商标权归于消灭的制度。 在无效宣告制度之外,撤销注册也可使商标权归于消灭,但撤销注册的理由要么是注册商标未满足使用要求,要么是该商标丧失了其显著特征。撤销注册与...


·驰名商标好申请吗?
      驰名商标好申请吗? 一、申请驰名商标的认定途径 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是根据不同的法律诉求,采用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两种方式来进行认定,认定机关有:(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3)中级以上人民法院。 1、驰名商标的行政认定: 根据商标...


·商标合同转让范本如何写?
      商标合同转让范本如何写? 显而易见,我们在进行权利转让时都会签订装让合同,确保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受法律保护。不过很多人对商标转让合同不是很了解。那么商标转让合同需要涉及什么内容呢?今天我们为您搜集了商标合同转让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商标合同转让 范本: 商标权转让方...


·著作权的取得和产生需要哪些条件?
      就条件的性质而言,可以分为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两种。所谓实质条件,是指法律以文学艺术作品的产生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惟一的法律事实,大体有两种标准。一种标准是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赋予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这种形式无论是作品的全部还是其中的局部,也不问该作品是否已经采取了一定物质形式被固定...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