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受工伤后该走的社保工伤赔偿程序

怎样走社保工伤赔偿程序,这一直以来是广大劳动者们最为关心的问题,在工作中受伤却不知道找谁说理是一件麻烦事,接下来就将在下文中告诉您社保工伤赔偿该走哪些程序。

社保工伤赔偿程序,工伤保险赔付行政诉讼、劳动仲裁、伤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复查、工伤认定复议等程序。

工伤赔偿不是一步完成的。每一阶段有每一阶段的任务,千万不能混淆。

一、工伤保险赔付行政诉讼

条件:

1、已经取得工伤死亡证明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2、社保部门拒绝给付保险金,或者不按规定给付保险金的,

3、时间未超过三个月。以社保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条件:

1、已经取得工伤死亡证明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三、代理工伤赔偿民事诉讼条件:

1、已经取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2、对裁决书的裁决不服;

3、时间未超过15日的。 以用人单位为被告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四、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条件:

1、已经取得工伤认定书;

2、治疗已经终结或者伤情相对稳定;

3、留下残疾,影响劳动能力。向地市级社保局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聘请医学专家进行鉴定。

五、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条件:

1、 已经做出伤残等级鉴定:

2、时间超过一年; 单位或者社保机构认为伤情发生了变化。向地市级社保局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聘请医学专家进行复查鉴定。

六、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条件:

1、 已经取得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2、 对鉴定结论不服;

3、 时间在15日内。 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七、不服工伤认定复议条件:

1、 已经取得工伤认定书;或者已经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局受理后超过60日不予答复的;

2、社保局认定为工伤单位不服,或者社保局认定不是工伤,受伤职工或者死者家属不服;或者对社保局超过60日不予答复不服;

3、?收到认定结论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予答复时间未超过60日。

看完上文您应该了解社保工伤赔偿程序了吧。只要有相关鉴定,找到有关部门就能解决。其实只要了解了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社保工伤赔偿这件事并不难解决,也不会无处说理。只要您对法律有一定的了解,法律必能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不了解的法律知识可以咨询律师以寻求帮助。

·中国很多基层劳动人民获得收入最重要的来源就是出卖
      中国很多基层劳动人民获得收入最重要的来源就是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有的人迫于生活不得不风雨兼程,有的人出于体验不一样的生活来上岗。但有时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造成旷工,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就会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旷工解除劳动合同范本怎么写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


·电力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电力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我们知道,电力工程项目都是比较大的工程项目,而且对于电力工程的质量要求也是非常高的,如果电力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验收不过,那么就很容易发生电力工程质量的事故,发生事故后果就很严重了。那么电力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内容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


·工伤可以请求哪些赔偿
      工伤可以请求哪些赔偿 一、工伤可以请求哪些赔偿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工伤赔偿的主要赔偿项目如下: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


·没工作抚养费该如何计算
      夫妻在婚姻的道路中因为种种原因最后选择离婚,但是育有子女的双方还是要对子女履行抚养的义务,在协商好子女由谁抚养后另一方就需要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么没工作抚养费该如何计算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没工作抚养费该如何计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


·劳动仲裁要走什么程序?
      劳动仲裁要走什么程序(一)接受申请材料。审核申诉人申诉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登记,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并告知申诉人。(二)审查受理及组庭。自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决定受理或不受理,并送达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的,自决定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并送达申诉书副本及应...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规范有哪些?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规范有哪些? 1、《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规定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离婚抚养费工资有什么关系?
      抚养费问题当前存在很大的争议,有的人认为没有对孩子进行抚养的一方应该给予教育和生活比较高的费用,因为对方照顾孩子更加辛苦,也有人认为既然没有得到抚养权那么也就不用给予多少的抚养费。但其实判决抚养费的话和对方的生活状况是有关系的,那离婚抚养费工资之间有什么关系呢? 离婚抚养费与收入...


·工程合同贷款条件是什么?
      工程合同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在建工程有工程合同是可以抵押贷款,但是仅仅合同是不够的。还要有: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之前信贷客户不得用在建工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也不能为自己其它用途的债务进行担保,而只能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担保。现状好点...


·一、劳动合同工是企业正式员工么?
      一、劳动合同工是企业正式员工么?劳动合同制员工是正式工的。严格来说现在的所有在岗人员应该都是合同工,但是劳动合同制员工签约时间长,有合同做保障。因为劳动法规定都要签订劳动合同,只有达到一定标准才能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不过现在很多国有企业仍有这种区分。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人,其工资和保...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情况并不少见。因工受伤的员工可以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作为补偿。针对受伤程度的不同,享有的赔偿标准也各不相同。那么手臂烫伤植皮工伤鉴定会享有怎样的赔偿呢?进行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劳动者手臂植皮工伤伤残等级能定几级需要由当地的劳...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