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伤脚趾骨折怎么赔偿

工伤脚趾骨折怎么赔偿

工人因工伤导致足趾骨折,建议工人在工伤稳定或确认工伤后停工期满后,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赔偿事实依据。如果脚趾骨折的工伤认定为没有损伤水平,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以下实际赔偿项目: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补贴,交通和住宿费用医疗以外的区域,生活护理费用,工资员工停工期间受伤。因工负伤的职工足趾骨折已构成伤残工伤保险基金的,或者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或者伤残津贴,并在劳动关系终止时一次性解除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补偿金金额需根据工伤鉴定结论、工资水平、解除劳动关系时间、在职员工平均工资等具体计算确定。劳动能力鉴定是一项仅靠猜测的专业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负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

(一)因工负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三)合作区域以外的医疗运输、食宿费用;

(四)安装、处置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自理的生活费;为一至四年级残疾雇员提供性伤残津贴及每月伤残津贴;

(七)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贴;

(八)因工作补贴、扶养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贴而死亡的遗属的丧葬;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进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是什么?
      进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是什么意思?一项工程的建造时间可能长达数年,在这数年间工程质量也不容轻视。对质量的把控要体现在施工过程中的每个小细节之中,因为一旦有某个细节不符合法定标准就有可能导致出现工程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后为了防止事态更加严重必须及时处理。那么,进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一、劳动合同提前解除赔偿有何规定?
      一、劳动合同提前解除赔偿有何规定?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方法?
      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以上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计算二倍工资时,有一个月宽限期,二倍工资最长不超过11个月,超过一年视为“...


·员工职业病可以报工伤吗?
      员工职业病可以报工伤吗?职业病可以申请工伤。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现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据此,《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患职业病”是指工伤保险条例覆盖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


·工程转包可收管理费吗
      不能。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转包是违法的。转包给个人或者其他公司也是违法的。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


·员工故意不签合同有啥后果
      雇员“故意”不签署合同的后果是什么?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通过本合同,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减少和防止劳动争议的发生。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生劳动争议时,往往不能产生企业承诺的权利和工资等权...


·施工招标文件包含哪些内容?
      施工招标文件包含哪些内容? 按照国家的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工程项目达到一定的规模的,应该进行公开招标,按照合理的标准进行定标,确定承包人。招投标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投标人应该按照招标公告进行准备投标文件投标。那么,施工招标文件包含哪些内容?详情参考下文。 一、招标文件...


·怀孕期间请病假工资怎么样算
      在长病假前六个月内,企业支付病假工资,具体标准如下: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


·劳动仲裁找不到对方怎么办?
      劳动仲裁找不到对方怎么办?1、可以可以采用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鉴于无法找到当事人,一般可采用留置送达(留置于经营场所,须有见证人)、公告送达(单位门口张贴或者省级以上报纸刊登)。2、当事人若确有困难,不能在所定的开庭日期到庭,则可以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庭提出延期开庭...


·一、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能以醉驾辞退么?
      一、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能以醉驾辞退么? 单位可以辞退,如果你的醉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了。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为了保证工程施工行业的有序运行,保护工程的使用方的人身财产安全。国家制订了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这是顺应时代的必然要求,也是为了让建筑工程行业可以得到更好的发展的必然结果,减少因为缺少行业规范而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 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