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禁止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一、禁止结婚的条件有哪些?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是因为血亲很近的亲属间发生婚姻关系,会把某些肉体上、精神上的弱点、缺陷遗传下来,容易生出痴呆、智力和体力都较弱的后代。二、自愿结婚的有关内容结婚双方完全自愿应该理解为是双方自愿、本人自愿和完全自愿三个方面。这样的规定的实质意义在于,若一方自愿,另一方不时自愿,或父母亲愿意、本人不愿意,或本人勉强愿意等因素的结婚可以在一定时效的规定之内,作为提出婚姻无效。1、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一方愿意。婚姻应以爱情为基础,为此,不允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任何一方是指拟与对方结婚的一方,包括男方,也包括女方。2、双方本人自愿,而不是父母或其他第三者的意愿。第三者是指婚姻当事人之外的其他人,包括父母在内。结婚是终身大事,关系到当事人的幸福。而父母的意志和利益与子女的意志和利益未必同一。因此,应以男女本人的同意为准。但需要指出的是,男女本人自愿并不排斥男女双方就个人婚事向父母、亲友、组织等征求意见,也不排斥父母等第三者出于爱护和关心,按照法律的规定和道德的要求提出参考意见。在生活实践中有必要区分两个界限:一是父母、亲友的善意帮助与非法干涉的界限;二是一般干涉与暴力干涉的界限。对一般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有关部门可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或必要的行政处分;对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刑事制裁。3、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当事人如果附加条件地予以同意,往往因为条件的无法实现而给日后生活带来隐患。因此,男女双方要完全自愿。对于附条件的自愿结婚问题,我们认为,有关附带的条件或约定,在不违反法律前提下,受到一定的保护。所以,附条件的不违法的协议是有效的。若结婚的附条件中,约定取消法定扶养义务的这种协议则是无效。


·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期限一般是多久在第一次起诉离婚被法院判决不准离的情况下,有的当事人可能还不死心,之后就会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再次起诉的时候,我国对间隔的期限作出了要求的。那通常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期限一般是多久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期限一般...


·一、夫妻离婚没有小孩探视权吗?
      一、夫妻离婚没有小孩探视权吗?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


·家庭矛盾轻伤二级如何处理?
      家庭矛盾轻伤二级如何处理?家庭矛盾轻伤二级将会按照受害人的实际的损失来进行赔偿,刑事方面将承担按照故意伤害罪进行有期徒刑判决。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


·起诉离婚一审法院什么时候判
      起诉离婚一审法院什么时候判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


·办了离婚不给财产怎么办
      办了离婚不给财产怎么办若是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履行自己交付财产的义务。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是诉讼离婚的话,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裁判,可能构成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诉讼离婚去哪家法院?
      诉讼离婚也就是需要打离婚官司,此时当事人一方起诉的,首先需要搞清楚,自己应该到哪家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后才是按照规定准备相应的起诉材料。哪家究竟夫妻中的一方诉讼离婚去哪家法院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去哪家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诉讼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诉讼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在什么情况下,抚养人的变更人民法院会给予支持?
      在什么情况下,抚养人的变更人民法院会给予支持? 人民法院支持抚养人的变更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一般在离婚后怎么付抚养费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不会因为任何原因而消灭的,在孩子年幼的时候父母需要进行抚养,而当父母年老的时候子女也要赡养父母。那如果父母在孩子小的时候就离婚了,那一般在离婚后怎么付抚养费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后怎么付抚养费 夫妻离婚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


·拒付小孩抚养费怎么判?
      拒付小孩抚养费怎么判?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或母生活,仍是父母双方的孩子,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义务。一方直接照顾子女生活、学习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因此,无论有千万种理由,只要为人父母,都无法逃...


·夫妻离婚本人不到可以吗?
      夫妻离婚本人不到可以吗离婚本人不到场一般来说是不能离婚的,无论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话,必须夫妻双方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否则不予办理。若诉讼离婚的话,一般来说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庭,但实践中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在国外或者严重疾病不能出庭(比较少见),否则是必须要到庭...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