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房屋征地案例分析

房屋征地案例分析国家为了公共利益,有时候会依照法律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的,并给予相应的补贴,这个时候就出现了征地现象。接下来,我们为您提供我国典型的征地案例,以做相关事件的参考。
房屋征地案例分析

一、基本案情
2011年10月29日,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政府(以下称淮阴区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决定对银川路东旧城改造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实施征收。同日,淮阴区政府发布《银川路东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何刚位于淮安市淮阴区黄河路北侧3号楼205号的房屋在上述征收范围内。经评估,何刚被征收房屋住宅部分评估单价为3901元/平方米,经营性用房评估单价为15600元/平方米。在征收补偿商谈过程中,何刚向征收部门表示选择产权调换,但双方就产权调换的地点、面积未能达成协议。2012年6月14日,淮阴区政府依征收部门申请做出淮政房征补决字[2012]01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主要内容:何刚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59.04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住。因征收双方未能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成补偿协议,淮阴区政府做出征收补偿决定:1、被征收人货币补偿款总计607027.15元;2、被征收人何刚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7日内搬迁完毕。何刚不服,向淮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后淮安市人民政府复议维持本案征收补偿决定。何刚仍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淮阴区政府对其做出的征收补偿决定。
二、裁判结果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被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是否侵害了何刚的补偿方式选择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称《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通过对本案证据的分析,可以认定何刚选择的补偿方式为产权调换,但被诉补偿决定确定的是货币补偿方式,侵害了何刚的补偿选择权。据此,法院做出撤销被诉补偿决定的判决。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三、典型意义
本案典型意义在于:在房屋补偿决定诉讼中,旗帜鲜明地维护了被征收人的补偿方式选择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而实践中不少“官”民矛盾的产生,源于市、县级政府在做出补偿决定时,没有给被征收人选择补偿方式的机会而径直加以确定。本案的撤销判决从根本上纠正了行政机关这一典型违法情形,为当事人提供了充分的司法救济。以上的征地案例就告诉我们,在遇到相关征地问题有不服的时候,就应当参照相关的法律行事,以维护自身的利益。征地是国家的行政行为,我们有义务对国家的公共建设提供支持,同时也应当保证自身的生活水平不会因此而降低或受到影响。


·一、在农村老人留下的土地属于遗产吗?
      一、在农村老人留下的土地属于遗产吗? 在农村老人留下的土地不属于遗产。但在土地承包期限内,继承人可依法继承土地使用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遗产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合同鉴证人员应具备资格是什么
      土地承包合同鉴证人员应具备资格是什么 一、土地承包合同鉴证人应具备资格 作为土地承包合同的鉴证人应熟悉我国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流转法相关法律法规,还应具备综合的专业素质。 二、土地承包合同鉴证人的工作职责 1、主任职责:主持中心的全面工作,提出本乡镇土地承包及土地流转...


·新征地补偿标准政策是怎样的?
      新征地补偿标准政策是怎样的?新征地补偿标准政策是需要对土地征收的安置和清苗以及其他的辅助物进行补偿。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


·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分开?
      土地使用证怎么分开?持证方应当将让出的土地使用权以移交的方式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另一方只需要向村委会申请使用该宗土地,经乡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被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然后双方同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核发证书。属于国有土地的,可以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土地转让协议书和国有土地...


·私自在集体耕地上建厂房有哪些后果?
      私自在集体耕地上建厂房有哪些后果?我国是人口大国,土地资源十分紧张,人均耕地面积非常少。因此,我国对耕地的保护力度很大,严格控制耕地向非耕地转变。但是在一些农村,仍然有人未经许可,在集体耕地上面修建厂房,搞非农生产。那么私自在集体耕地上建厂房有哪些后果?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


·土地政策法规是怎样的
      土地政策法规是怎样的 一、相关土地政策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 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前二项对象为 物,系对物因...


·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为了经济的发展,会对一些地方进行拆迁征地,来促进当地的发展,依法对农村的土地进行征地,被征收的土地国家需要依法进行经济补偿,根据各地方的不同,补偿的标准也不一样。 一、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 征地补偿 《土地管理法》 第四...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发生一定法律效...


·成都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标准具体是什么
      成都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标准具体是什么 成都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标准具体是什么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由谁出让?
       一、在我国土地使用权由谁出让?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订立原则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有三种形式:协议、招标和拍卖。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出让方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协议。 目前签订...


·徐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拆迁的手续是什么啊?
      徐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拆迁的手续是什么啊? 现在城市发展的越来越快了,政府也是到处都在修建高楼大厦和新的建筑物了,难免会造成很多的房子和土地会被征地或者拆迁的情况的,那么当我们遇到了这个问题后该怎么办呢,以下就为您介绍下关于徐州市征地补偿标准和手续 一、徐州市征地补偿...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