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刑事赔偿起诉书怎么写

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刑事赔偿起诉书怎么写

一、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刑事赔偿起诉书怎么写?

1、首部应当写明:

(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2、正文应当写明:

(1)诉讼请求;

(2)事实与理由;

(3)证明损失的证据等。

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电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

3、尾部应当写明: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

(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

(4)具状时间。

由于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检察机关已经对犯罪行为提起公诉,因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中应当重点写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物质损失的情况及有关证据。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审理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如果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或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或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1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1个月。

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也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如果提起刑事赔偿的时间是检察院公诉后,那等于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案件公诉后本人没有提起民事赔偿的,也可以等刑事案件结案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非法采矿罪如何处罚 非法采矿罪量刑标准
      一、非法采矿罪如何处罚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


·朋友被拘留了不知道拘留在哪里怎么办?
      朋友被拘留了不知道拘留在哪里怎么办?可以询问一下朋友的家人,或者是询问当地的办案人员。无论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法律都要求执行机关及时通知家属。在通知书上,当事人涉嫌的违法行为性质或涉嫌的罪名,以及关押在何处的信息是十分明确的。1、《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


·盗窃后赃物已归还那是算盗窃罪吗?
      盗窃罪在生活中非常常见,我们都知道,触犯了盗窃罪是会被判处刑罚的。但是如果盗窃财物后,心生悔意,把盗窃的赃物归还了,那么还会不会构成盗窃罪了?接下来,请看我们下文讲解。一、盗窃后归还赃物还算盗窃罪吗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


·寻衅滋事罪的标准有哪些
      通常说寻衅滋事罪的标准其实主要是指两方面,包括了此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现实中寻衅滋事行为多发生在公共场所,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那究竟此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而量刑标准又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寻衅滋事罪的立...


·假想防卫成立什么罪名?
      假想防卫成立什么罪名?(1)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造成危害结果,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2)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了防卫行为,而在防卫过程中从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造成的后果显属不当,叫“假想防卫过当”,行为人应当对过当的结果负责,可以比照防卫过当来处...


·玩忽职守罪间接损失100万元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间接损失100万元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玩忽职守罪间接损失100万元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间接损失100万元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是: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


·关于绑架罪是怎么处罚的
      关于绑架罪是怎么处罚的 一、关于绑架罪是怎么处罚的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非法持有毒品罪情节严重的情况是什么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情节严重的情况是什么司法实践中,通常将非法持有毒品海 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30克作为“情节严重”的毒品数量基准,即非法持有毒品海 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30克(含30克)以上不满50克的,视为“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不满30克的,处三年...


·轻伤没有证据是我打的会被判刑吗?
      轻伤没有证据是我打的会被判刑吗? 一、轻伤没有证据是我打的会被判刑吗? 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是不会判刑。但是一般都会被侦查出来的,建议去自首。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串通招投标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串通招投标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违...


·职务犯罪的侦查机关包括哪些?
      职务犯罪并不是很多人以为的职务侵占罪,而是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的犯罪,具体包括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罪以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的规定。那么对于这样的犯罪,侦查机关是谁呢?即职务犯罪的侦查机关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职务犯罪的侦查机关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