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从《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中可以知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不同的。出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法律规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比较严格的。要是你在这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可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劳动仲裁调解法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仲裁调解法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员工如果没有劳动仲裁结果书的话,是没有办法向我国人民法院提交解决劳动争议的。也就是说,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不同于普通的民事案件,首先必须要进行过劳动仲裁调解以后才可以。为了规范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工作准则,国家特制定了劳动仲裁调解法,该法是需要劳动仲裁...


·拖欠工资找哪个部门投诉?
      拖欠工资找哪个部门投诉? 拖欠工资找哪个部门投诉? ?拖欠工资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


·节日加班只调休不给工资合法吗?
      节日加班只调休不给工资合法吗?只要劳动者同意就算是合法的;《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


·工伤抚养费计算方法有哪些?
      工作中不少地方会出现人身损害的情况,如果不幸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死亡,一般这种情况用工单位都会对其家属进行赔偿。基于对家庭中成员生活来源的考虑,其中有一项比较重要的是对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赔偿。那么,工伤抚养费计算方法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来介绍一下。因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导致的人身伤...


·谁来承担工伤认定举证是否属于工伤
      谁来承担工伤认定举证是否属于工伤,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


·辞退员工补偿有代通知金吗?
      辞退员工补偿有代通知金吗?辞退员工在一定的情况下是有代通知金的。需要注意的是,辞退员工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如果没有进行这项动作,需要赔偿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作为补偿的。二、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


·劳动合同中违约条款中的违约金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中违约条款中的违约金如何计算? 一、劳动合同中违约条款中的违约金如何计算? 首先,《劳动合同法》对服务期及违约金的约定有了新规定。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公司倒闭钱员工工资怎么办?
      公司倒闭钱员工工资怎么办?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许多跟不上时代步伐的企业公司面临倒闭,作为职工而言,最关心的就是公司倒闭了我们的工资怎么办,尤其是许多公司倒闭前已经拖欠了很久的工资了,那么公司倒闭钱员工工资怎么办?下面我们为您带来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到你。一、公司倒闭钱员工工资怎么...


·工伤鉴定期间工资应该怎么发放
      员工如果在工作当中招收到了意外的人身伤害的话,那么肯定会耽误自己的工作时间,预留一部分时间来进行治疗和做工伤认定工伤鉴定等事情。在这个过程当中,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还必须定期的为职工本人发放工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工伤鉴定期间工资应该怎么发放? 一、...


·工伤认定复议过程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认定复议过程是如何规定的? 拟写复议申请,对复议结论不服可起诉要求认定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我国对于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如何处理
      我国对于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如何处理现如今的建筑行业,不用说是一些大型的建筑工程,即使是一些一般性的建筑工程,工程的整体造价都是非常高的。因此如果工程在修建完成以后,检验的过程当中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话,这肯定对各方都是有影响的,国家也绝对不会允许质量有问题的工程使用的。如果...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