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哪些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受理范围

哪些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受理范围

下列劳动纠纷属于仲裁委受理范围: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劳动合同无效、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及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5、因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

6、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7、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因返还订金、保证金、提押金(物)发生的争议或因办理职工档案、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发生的争议;

8、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受理的其它劳动争议。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从以上的列举中,我们可以看出:属于仲裁受理范围是兜底条款即第八项,而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没有兜底款项,因此在实践中为了有效快速解决纠纷,只要没有明文列举不受理的都应当受理。

·劳动合同工资怎么体现?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合同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内容、工资待遇等相关事项作出约定的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最关心的莫过于工资的问题,而在劳动合同中对工资也应作出具体的说明,那劳动合同工资怎么体现?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劳动合同工资怎么体现? 合同中要如实约...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期限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期限规定是怎样的? 一、《劳动合同法》中对于试用期的期限是怎样的? 1、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


·试用期单位辞退员工要提前几天
      试用期单位辞退员工要提前几天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未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63条的规定是被派遣劳动者享受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法63条的规定是被派遣劳动者享受同工同酬。《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


·劳动关系的存在对于务工的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后续可能
      劳动关系的存在对于务工的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后续可能会因为一些问题出现需要我们提供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虽说没有劳动合同协议也可以用其他的方式来证明劳动关系,但并不是所有情况都可以证明的,拥有劳动关系协议合同还是非常重要的。那挂靠是不是与劳动关系呢? 一、“劳动关系”...


·分项工程质量检测内容包括哪些
      分项工程质量检测内容包括哪些 分项目质量检验的四个部分是什么? 分项目的质量验收。 1、检验批质量的验收 子项目分为一个或几个检验批接受。检验批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要控制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已通过抽样检验: 有完整的施工操作基础,质量检验记录。 (1)主要控制项...


·一、入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入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要是一直没去签劳动合同的,从用工之日...


·铁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铁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随着我国高铁、动车等高端交通技术的不断突破,铁路作为国内交通运输动脉的作用更加凸显,但新技术的实施推广对铁路工程的建设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铁路交通运输不仅涉及到公共交通安全,更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产和财产安全,那么,铁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有...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般方法是什么?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般方法是什么? 很多劳动者产生的纠纷都是关于劳动关系的确立,劳动关系的确立直接影响到劳动者的工资以及福利待遇,因此很多案件在处理过程中都会涉及到劳动关系的确认,在我国相关法规中对于确立了关系的方法有详细的解释,那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般方法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还有什么程序
      一、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还有什么程序? 找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做出相应的赔偿,如果公司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则公司只需承担工伤期间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剩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则由社保部门承担;如果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保,则所需要的费用应当全部由公司自己承担。 ...


·绩效工资一般能拿到吗?
      绩效工资一般能拿到吗 我们国家规定的是在一定的条件下我们是可以拿到的。因为绩效工资颁布的原因就是为了激励员工更努力的工作,所以说只有达到了一定的条件之后绩效工资才是可以拿到的。 (一)基本特征 它的基本特征是将雇员的薪酬收入与个人业绩挂钩。业绩是一个综合的概念,比产品的数量...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