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事赔偿二审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刑事赔偿二审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一、刑事赔偿二审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国家赔偿申请书

赔偿请求人:(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包括身份证号、军官证号、护照号等)、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送达地址、联系方式;有别名或者曾用名,应在姓名之后用括号标明)。

(赔偿请求人是法人的,写明其名称、住所地、并写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联系方式。)

(赔偿请求人是依法成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名称和住所地,并写明负责人姓名和职务、联系方式。)

(赔偿请求人有法定代理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及住址、联系方式)。

(赔偿请求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及住址、联系方式。)

赔偿义务机关:(写明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

×××(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因……(申请国家赔偿案由),申请××××人民法院(被申请人民法院名称)……(申请国家赔偿的具体要求)。

……(事实与理由,主要是认为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侵权造成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损害的事实和根据,申请国家赔偿的法律依据等)。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有关法律文书及证明材料目录,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列项标注,附件目录应与提交的有关法律文书及证明材料相符)

赔偿请求人:(签章)

(如系自然人,应当亲笔签名或盖章;如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二、刑事赔偿申请书需要写明的事项

(1)赔偿请求人的基本情况

受害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如果是受害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与受害人有扶养关系的亲属行使请求权时,还应载明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有扶养关系的亲属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所,并提供受害人死亡的证明以及赔偿请求人与死亡公民之间的关系证明。受害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如果是承受其权利的法人、组织要求赔偿的,还应当载明承受其权利的法人、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承受受害人权利的事实和原因,并提供原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证明,以及承受其权利的证明。

(2)赔偿义务机关

即应当写明是向哪一个缉私局或者缉私分局要求赔偿。

(3)请求刑事赔偿的事实根据和理由。主要包括违法侵权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损害事实产生的情况、范围,损害事实和违法侵权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并应附有相关的证据和证明材料的,例如:证明人身伤害的医院证明书、伤残鉴定书、死亡证明书,医疗费收据等。

(4)具体的赔偿要求

包括要求赔偿的具体金额、要求返还的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内容,赔偿金的支付方式和履行期限等。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比如:某甲没有走私犯罪事实也没有走私犯罪的重大嫌疑被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被严刑逼供造成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其在银行的存款被冻结,随身携带的手机和笔记本电脑被扣押,其人身权和财产权都受到了的损害,受害人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要求解除对其银行存款的冻结,返还被扣押的财物,要求对其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受到的侵害支付赔偿金。

(5)请求损害赔偿的具体时间,也就是提交赔偿申请的具体时间。

刑事赔偿必须是国家机关确实存在错误,只要错误是切实存在的,那么不管最后宣判有没有错案、冤案等情形发生,赔偿请求都是会被受理的。对于提出赔偿诉讼,但是一审被否决的,需要再次起诉的,那么需要注意的是要拿出新的证明犯错事实存在的证据。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拘役六个月是什么意思?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关于刑事方面的处罚是非常严厉的,当然刑事方面的处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分为不同的处罚,比如说存在着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也就是拘役,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拘役六个月是什么意思?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拘役六个月是什么意思? 拘役是什么意思...


·如何认定盗窃犯罪既遂?
      一、如何认定盗窃犯罪既遂1、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


·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有什么特征?
      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有什么特征? 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有什么特征?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有什么特征? 1、认识特征 过于自信的过失表现为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同时又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如果行为人在行为时,根本没...


·放纵走私罪是怎样处罚的?
      放纵走私罪是怎样处罚的? 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行为。放纵走私的行为,一般只能发生在侦查或者查处阶段。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一条,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放...


·受贿是否构成了贪污受贿罪
      在日常生活当中,其实各行各业的竞争压力都是比较大的。但是,不管遇到什么样的事情,都应该通过正当的手法来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如果通过贪污受贿的这种手段为自己牟取利益的话,已经严重违反了我国的法律法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受贿2000是否构成了贪污受贿罪? 一、受贿是否构成了贪污...


·犯罪人员的行贿罪有共同犯罪吗
      一、犯罪人员的行贿罪有共同犯罪吗从刑法理论上讲属于必要共同犯罪,但在实务上并非按共同犯罪处理,而是分开处理。首先,介绍贿赂罪具备的犯罪构成,介绍贿赂行为并不是行贿罪的帮助行为,其与行贿者并不形成共犯关系。从社会危害性角度而言,介绍贿赂者在行贿者与受贿者之间进行撮合,促成贿赂成功,...


·虚开发票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虚开发票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


·监护人疏失导致孩子伤亡应该追诉刑责这一个问题一直
      监护人疏失导致孩子伤亡应该追诉刑责这一个问题一直以来众说纷纭,孩子是每个家里每个监护人的手中宝,然而总会有那么一些意外发生,使得人们措手不及的情况下,孩子就已经收到了伤害,严重的还会死亡。有人说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孩子收到伤害本身就已经非常难过了,不需要在进行处罚,也有的人说应该一...


·2023年潍坊非法集资犯罪特点是什么?
      2023年潍坊非法集资犯罪特点是什么? 潍坊非法集资犯罪特点是什么 非法集资犯罪特点: 一是犯罪手段多样化。一些不法分子以代币发行融资、各类虚拟货币等“互联网金融创新”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一些公司利用投资高新科技项目为噱头公开募集资金,还有一些企业打着“区块链”招牌,开发各...


·故意毁坏财物罪和盗窃罪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和盗窃罪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


·抢夺罪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抢夺罪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一、抢夺罪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构成抢夺罪的必要条件是: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其中,在一般情况下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达到1000元-3000元以上的,属于抢夺数额较大。而实际在不同的省市,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抢夺的发案率不同。所...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