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女职工50岁退休条件有哪些?

国家法律规定,男性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均可申请退休,但是,女职工的正常退休年龄却因其身份的不同而不同。女职工50岁退休条件都有哪些?这其中究竟又涉及到哪些问题呢?我们把相关资料做了如下整理,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女职工50岁退休条件有哪些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退休工资怎么计算

退休工资,也就是养老金,具体计算如下:


职工养老金主要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等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加本人平均缴费指数)除以2乘以缴费年限乘以1%,个人账户养老金等于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综上所述,如果您已满50岁,且符合上诉条件即可按照一定程序申请办理退休。当然,对用人单位而言,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为避免争议,在女职工提出退休申请时一定要注意审核,在满足条件情况下予以通过。当然,若您还有什么不了解的情况,或者在申请过程中出现了什么问题,都可以到网站,向我们的律师寻求帮助,我们定会尽己所能解答您的疑惑。

·建筑工程质保金多久能给还?
      建筑工程质保金多久能给还? 在我们的金融领域,有一个专有名词叫做保证金。这是一种担保行为的名词。而在建筑领域,合作双方签订合同,为了防止施工方建设豆腐渣工程,往往会出现一个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协商的问题。那么,当建筑实施完成后,建筑工程质保金多久能给还? 一、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


·员工主动提辞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
      在如今的社会,一些单位的人事流动都比较大,员工因各种原因辞职是比较常见的。我们知道,被单位无故辞退可向单位索要经济补偿,不过,如果是员工主动提辞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此外,人们对某项权利的主张一般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那么员工主张经济补偿的时效是多久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


·劳动法辞职赔偿怎么算,劳动法解雇有哪些规定?
      一般情况下,由员工自己提出的辞职申请,提出的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无法获取到赔偿的,不过,这个要求若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不是因为员工原因而是因为公司自己的原因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都需要给与员工一定的赔偿。那么劳动法辞职赔偿怎么算?劳动法解雇有哪些规定?针对劳动法辞职赔偿,不同的...


·劳动保障内容法律是如何保护的
      在现代法治社会,任何权益都最终由国家制定并施行法律来加以确认并保护,劳动保障也是如此。劳动者在工作中为社会创造价值,用人单位为社会解决就业问题,二者组成了劳动关系。在此关系中劳动者作为劳动主体处于弱势地位,国家应当为劳动关系主体提供相应的保障。劳动保障的内容包括主体的独立人格、法...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


·五一劳动节放假薪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五一劳动节放假薪资的计算 《劳动法》中对加班工资的规定如下: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单位在五一劳动节当天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300%的工资报酬给劳动者。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五一劳动节放假时...


·劳动合同解除意味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结束
      劳动合同解除意味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结束,对于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双方协商一致,除非特殊情况,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必须提前通知对方,那么劳动合同法解除送达劳动者有什么规定吗?合同法中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解除。 要式法律行为是指必须具备特定的法...


·一、员工上班期间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员工上班期间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劳动者工作岗位上意外死亡,遭遇事故伤害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亡,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劳动法旷工处罚规定有哪些?
      “劳动法”规定旷工的条文,见下文: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法规违反法律、法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况的,劳动部门应责令企业支付赔偿金:(一)无故扣留、拖欠职工工资的;(二)拒绝支付劳动者延...


·建筑工程质量影响因素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影响因素有哪些? 针对即使工人按照要求施工,工程完工后按照要求进行验收,但是依旧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情形,与工程相关的各方都对建筑工程质量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并且也有一定的成效。就目前看来,建筑工程质量影响因素主要来自五个方面,具体是哪五要素呢? 建筑工程质量影响因...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法》适用吗
      一、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 1、实践中事业单位人员的构成是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的人员;一般劳动者。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一般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实行聘用制的人员部分适用。 2、《劳动合同法》"附则"规定...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