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羁押犯罪嫌疑人最长时间是多久?

羁押犯罪嫌疑人最长时间是多久?

一、羁押犯罪嫌疑人最长时间是多久?

羁押犯罪嫌疑人最长为一年半左右。具体的羁押时间如下:

1、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一个月内查出犯罪证据的,报检察院批准逮捕,没有查出犯罪证据的予以释放。

2、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限不超过七天。(共一个月零七天)

3、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认为犯罪证据确实充分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犯罪证据不确实充分的予以释放。(共四个月零七天)

4、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不超过一个半月。检察院认为构成犯罪的,向法院起诉。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做出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立即放人。检察院认为有可能构成犯罪但是证据不充分的,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共五个半月零七天)

5、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补充侦查终结后,再次移送检察院审查。检察院从新审查的期限不超过一个半月。(共七个月另七天)

6、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最多两次。(共九个半月零七天)

7、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共十二个半月零七天)

8、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共十五个半月零七天)

9、检察院起诉后,案件审理中,检察院要求补充侦查的,补充侦查期间为一个月。(共十六个半月零七天)

法院经过审理,发现案件不属于本级法院管辖的,无权判决。要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判。只能移送一次。

上级法院不能接受下级检察院的起诉,只能让同级检察院重新起诉。

10、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共十七个半月零七天)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共十九个半月零七天)。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羁押时间最长为一年半左右。

二、羁押期限重新计算的情况

1、在调查案件期间,发现嫌疑人还有其他的重大犯罪行为,有可能比调查的罪行还要严重,一旦发现有这种情况,羁押的时间就从当日重新计算了。

2、在录口供的时候,嫌疑人不配合记录人员,将自己的身份信息谎报,故意扰乱调查的真相,影响调查的进度。只有嫌疑人提供完所有正确信息的时候,羁押才开始计算。

3、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手法,行为不正常的,可以到医院鉴定是否有精神疾病,检查的这段时间,不算入羁押的期限里面。

羁押并不是侵犯嫌疑人的人身自由,而是为了加快案件能够水落石出,尽早还清嫌疑人的清白。但如果羁押期间有证据说明嫌疑人是有罪的,嫌疑人也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在这里提醒大家,违法犯罪的事千万不要触碰,毁掉的就是自己的未来。

·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跟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是什么1、从定性上讲: 故意伤害罪行为人主要是对他人身体上进行伤害,但主观上并不希望发生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而故意杀人罪行为人实施了故意伤人的行为,且主观上希望受害人死亡,即使因某种原因,受害人未死亡的,亦有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2、从量刑上讲: 故意...


·服刑期间发现新罪怎么算?
      服刑期间发现新罪怎么算?服刑期间发现新罪应当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罪犯服刑期间,发现了判决时没有发现的罪行,即发现罪犯还有漏罪应当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首先应当根据该罪行的性质来确定由公、检、法哪一家机关来管辖,即应当由哪一个机关来进行立案侦查。如贪污案件由人民检...


·诈骗20万未遂判几年能缓刑吗
      诈骗20万元,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积极退赃可以从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


·中国刑法最高刑期有哪些规定?
      一般情况下,对于犯罪的刑法都是有刑期的,不同的犯罪情况其刑期的长短也就不同。我国法律对于刑期有明确的规定,相信您一定很想了解,所以根据您的需求,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将中国刑法最高刑期有哪些规定介绍给您,请您往下阅读。 一、刑期 刑期法院判决宣告的剥夺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应...


·组织越狱罪的认定有哪些规定?
      被关押服刑的犯罪分子,理应好好改造、安心服刑,用真心悔改和实际行动来救赎自己曾经犯下的罪行,但有些犯罪分子不思悔改,在监狱服刑期间依然想通过越狱这种非正常手段获取自由,面对他们的将是更加严厉的法律惩处,尤其是为首的组织者,那么,组织越狱罪的认定有哪些具体规定呢? (一)本罪的社...


·毒品犯罪死刑的适用标准是什么
      我国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可以说是很大的,而其中很多涉毒的犯罪都是规定了死刑处罚,但实践中也要具体的犯罪情节达到了死刑的适用标准之后,法官才能依法作出死刑的判决。那究竟毒品犯罪死刑的适用标准是什么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毒品犯罪死刑的适用标准是什么 具有下列情形之...


·故意毁坏财物罪证据不足怎么办?
      故意毁坏财物罪证据不足怎么办?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免予起诉,证据不足是在诉讼过程中,据以认定案件情况的主要事实材料,不足以作为认定案情的根据。证据问题历来是诉讼中的关键问题,只有正确认定案情,才能正确适用法律,从而正确处理案件。因此对证据制度的研究已经形成一门学科,称为证据...


·犯罪未遂行为犯可以构成吗?
      犯罪未遂行为犯可以构成吗?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如果按照行为犯的定义,即以法定的犯...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条件包括哪些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条件包括哪些 刑事拘留要满足一下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


·2023贩毒新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2023贩毒新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贩毒新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百克以上不满四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具有法定从轻情节或者有...


·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缓刑制度创设的目的旨在使缓刑犯在某种社会组织或机构的帮助教育下,不关押即得到改造,从而实现预防犯罪的目的。它被西方学者誉为短期自由刑替代措施的最佳代表。而在我国,适用缓刑也有严格的条件规定。那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呢?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对于被...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