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寻衅滋事罪辩护技巧有哪些

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将寻衅滋事罪从流氓罪中分解出来。寻衅滋事作为一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和社会安定的行为,也是社会上最普遍的犯罪之一。本文列举了一些寻衅滋事罪辩护技巧,供各位读者参考,请阅读下文。

下面列举出了关于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的四个方面:

一 、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构成要件。

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公共秩序是由一定的规则维系的人们公共生活的一种有序化状态,主要包括工作秩序、教学秩序、营业秩序、交通秩序、娱乐秩序、网络秩序等。寻衅滋事犯罪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挑战,蔑视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

二、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构成要件。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如不符合前款行为,可做寻衅滋事无罪辩护。

三、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构成要件。

可从被告人主观方面来看不存在犯罪的故意来阐述。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上的空虚。如果被告人并没有这种犯罪故意,被告人在主观上是并不存在为了向社会挑战,故意破坏社会公共秩序,为了寻求精神刺激或变态心理的满足而随意殴打他人,在公共场所无理取闹,耍威风、逞强好胜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为起因,以破坏社会秩序为目的,那么从主观上而言,被告人不具备寻衅滋事罪所规定主观要件。

四、从犯罪情节上来看,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尚不构成犯罪。

可从被告对受害人仅造成轻微伤害来阐述,尚未达到轻伤以上刑事标准。

以上就是我们为你整理的关于寻衅滋事罪辩护技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关于寻衅滋事罪的辩护问题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而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做出更准确地法律辩护。如果您还想了解有关寻衅滋事罪的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来获得解答。




·2023寻衅滋事罪会判几年
      一、寻衅滋事罪会判几年 (一)《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


·盗窃罪相关法条是什么?
      我们国家对于盗窃罪方面的规定是非常的严格的,对于盗窃的价值和性质都有着相应的处罚政策。盗窃罪是非常令人讨厌的,对于盗窃的行为我们从古时候就感觉这是道德上的不完善,所以说盗窃是非常严重的。那么盗窃罪相关法条是什么?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


·最新挪用资金罪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
      挪用资金可谓是出现率极高的罪行,在各个阶层,都会存在,那么最新挪用资金罪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其实挪用资金罪的司法解释有很多类,他们有各自的规定和内容。如有些法律上规定,挪用资金就是用职务之便将资金归为己有或借给他人。 1、 刑法基本规定 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


·刑事诉讼法律师的委托规定是什么?
      刑事案件一般较为复杂,所以刑事诉讼分为好几个阶段,一旦涉及其中,即使是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委托辩护人,但对每一阶段律师的委托和收费都是不同的,依据不同的情况,委托律师也是不同的,那么刑事诉讼法律师的委托规定是什么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事诉讼法对于委托律师有如下规定...


·故意杀人罪自首谅解如何认定
      故意杀人罪自首谅解均属于量刑情节。故意杀人罪自首谅解如何认定,主要关注的是自首与谅解如何认定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自首是从轻减轻刑罚的法定情节,谅解是从轻减轻的酌定情节,这两个量刑情节如何认定是刑事诉讼参与人比较关心的问题之一。下面,我们将这两个问题做一个整理,请借鉴。 一、...


·什么标准下侵占罪才立案?
      什么标准下侵占罪才立案?1、上海市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关于本市办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标准的意见》第三十二条 侵占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侵占数额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1)侵占残疾人、老年人...


·如何区分犯罪中止跟未遂
      如何区分犯罪中止跟未遂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构成是怎样的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构成是怎样的 ?一、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传染病菌种、毒种管理制度。 在整个传染病防治工作中,传染病菌种、毒种的分离、引进、培养、试验以及传染病菌苗、疫苗的生物制品研制开...


·犯罪嫌疑人生产假酒会判多少年
      犯罪嫌疑人生产假酒会判多少年 一、犯罪嫌疑人生产假酒会判多少年 制造假酒最多会被判无期徒刑。 刑法解释: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义、量刑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


·金融犯罪执法网络的信息来源是什么
      金融犯罪执法网络的信息来源是什么美国是如今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也因此美国的经济犯罪特别严重,尤其是洗钱,偷税等影响国家利益的犯罪屡屡出现,为了将制止这种经济犯罪,美国有了专门的金融犯罪执法网络,那么此机构要怎样获得信息使犯罪人员绳之以法的呢,下面我们看看执法网络的信息来源。金融犯罪...


·单位行贿罪的犯罪对象是什么
      虽然说每一个具体的罪名都是有犯罪对象的,但基于实际侵犯的法益不同,自然对应的犯罪对象也是不一样的。对于单位行贿罪来讲,法律规定此时只能是一般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那单位行贿罪的犯罪对象是什么呢?若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行贿罪的犯罪对象是什么 《刑法》...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