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索债非法拘禁罪怎么认定

索债非法拘禁罪属于非法拘禁罪当中的一种具体情形,主要是指行为人是出于索债的目的,而非法拘禁被害人。那么实践中对索债非法拘禁罪该如何认定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对象为了索取债务。
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但是对于“他人”的范围并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予以确定,容易导致在司法实践中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混淆。但凡基于意识有从事身体活动能力的都可以认为是“他人”,包括幼儿、精神病患者等,均可成为本罪的对象,但是必须是被害人明确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受到限制,如果没有意识到则不成立本罪,例如行为人骗债务人甲之子带他去游乐场所,但却威胁甲说控制了甲的儿子,甲由于恐慌及时将欠款还清,随后行为人将甲之子送回家,不能认定甲构成本罪。目前学界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是认为他人应当限于债务人或与债务有密切关系的其他人,另一种观点是除第一种观点的范围以外还应当包括债务人密切相关的人,比如债务人的亲属、合伙人等。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首先,刑法具有谦抑性,而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刑罚相差甚远,对于“他人”可以做广义的理解,即使不是实际的债务人,而是债务人所关心的人,最终都是为了实现债权人的目的。其次,行为人的主观动机是为了索要自己的债务,而不是出于其他勒索财物的目的。
(二)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债务
在司法实践中,长期以来对于“债务”的认定一直存在争议,为了统一认识,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7月13日发布的《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规定“: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238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即该解释将原刑法中的条文中的“债务”扩大到一切合法及非法债务。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债务进行探讨:
1、债务的时间。无论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债务,都必须事前存在,亦即债务必须在拘禁行为发生之前存在,否则谈不上“为索取债务的目的”,债权人索要的债务必须发生在拘禁行为之前,如果行为人的债务发生在拘禁他人之时或之后,则不能认定为本罪。
2、债务的类型。如果是合法的债务,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肯定构成本罪,但是非法的债务,司法解释也予以统一,认定同样构成非法拘禁罪,笔者赞同这一规定,即使是非法债务,也是债务人当初自愿欠下的,债务人本身也有一定过错,只是这种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但仍然侵犯了对方的财产权益,并不是债权人凭空索取,无理由地勒索财物,与绑架罪的主观目的截然不同,而是事出有因,因此笔者认为以索要非法债务为目的,仍应当按照非法拘禁罪论处。
3、债务的数额。一般来说,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索要所欠的债务数额,如果超出了应当索要的数额,对于超出的部分不能认定非法拘禁罪,但是笔者认为上限为所欠数额加上同期银行利息,即使是非法债务,例如高利贷、赌债,也应当以银行利息计算为准。
4、债务的真实性。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与勒索型绑架罪的最重要的区分在于债务是否真实存在。但是司法实践中也常常会出现债务人主观上以为存在债务,但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存在,笔者认为仍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论处。绑架罪的主观目的是为了索要他人的财物,而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主观目的是为了索要自己的债务,非法拘禁罪最高刑可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绑架罪最高刑可以判处死刑,秉承刑法谦抑性原则,以及有利于被告人原则,如果行为人误认为存在债权债务而实施了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并不是恶意勒索他人财物,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论处。以上内容就是对索债非法拘禁罪的认定,在非法拘禁罪当中根据原因的不同,可以分为索债型、传销型等等,对不同类型的非法拘禁罪的认定是不同的。如果你还想了解索债非法拘禁罪其他方面的内容,可以到我们网站进行深入了解。


·债务纠纷私闯民宅定罪标准是什么
      债务纠纷私闯民宅定罪标准是什么?1、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经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2、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毁损、污损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3、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停尸闹事,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4、非法强行侵入并封闭他...


·夫妻债务个人如何偿还?
      夫妻债务个人如何偿还? 一、夫妻债务个人如何偿还?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拥有共同的所有权和处分权,离婚时,要求怎么分割财产可以协商处理,但是对...


·离婚对方公司有债务应该怎么办理
      离婚对方公司有债务应该怎么办理拥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具体看营业执照),拥有的财产,属于法律上的“人”,由公司资产偿还,除了在有法律上的几种特殊情况下,股东不用偿还更不会牵扯到配偶一方。合伙企业,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于非合伙人的配偶需要看:一方是否经对方同意,借款一方所从事的...


·一、离婚后同居的债务认定是怎样的?
      一、离婚后同居的债务认定是怎样的?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是指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对共同债务有向债权人全部给付的责任。其基本特征为:一是夫妻双方所负债务必须是共同债务。只有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设定的债务以及夫妻双方从所负债务中获...


·空头支票罚款多少
      空头支票罚款多少有规定吗? 一、什么是空头支票 空头支票,是指支票持有人请求付款时,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可供合法支配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据金额的支票。 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即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这就要求出票人自出票日起至支付完毕...


·公司债券还不上会有什么后果
      公司债券还不上会有什么后果现代生产经营中,企业进行经营和借款的方式是比较多的,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也是,当自己的手里有些闲钱的时候,可能会选择投资,投资的内容可以自行选择。有些人会选择购买公司的债券,用购买债券来作为一种投资方式,但是,购买企业的债券以后,如果企业还不上自己的本钱了...


·企业讨债时注意哪些问题 一、企业讨债时注意哪些问题 关于
      企业讨债时注意哪些问题 一、企业讨债时注意哪些问题 关于企业回款,法律以外的方式很多,如软磨硬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以后合作带来利益进行诱导等方法,在这些方式都无济于事的时候,就应该考虑以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了。这时,律师首先会考虑发律师函,将案件厉害关系明确告诉对方...


·别人欠钱5万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5万不还怎么办? 一、别人欠钱5万不还怎么办? 不还钱可以起诉处理: 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


·找不到借款人的话债务怎么处理 实践中有不少债务人在不想偿还
      找不到借款人的话债务怎么处理 实践中有不少债务人在不想偿还借款或者是无力偿还借款时会隐藏自己的行踪,让债权人找不到他。此时,对于债权人来说,如果找不到借款人的话债务怎么处理呢?债权人如果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讨回欠款,应怎么提起债务纠纷诉讼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给公司法人背债会有什么影响?
      给公司法人背债会有什么影响?一、申请破产清算劳动者的工资是第一清偿对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


·用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该怎么处理?
      用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该怎么处理? 一、用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该怎么处理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