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疫情期间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加班

疫情期间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加班

一、疫情期间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加班

在疫情期间普通的劳动者是有权拒绝加班的,但如果工作是跟防疫相关的,类似于生产口罩的企业,这些企业的员工应该配合企业提出来的加班的要求,还有就是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在这种情况下除了配合加班,别无选择,这时候单位也有权强行安排加班。

二、加班工资基数的确定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上述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

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计算公式: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签订建筑合同肯定会约定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肯定不能随意的约定,必须是在法定的限额内,而且不能只约定单方的违约金,必须约定双方违约金。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的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民法典》第...


·劳动部门工伤认定期限一般是多久
      关于工伤认定期限,其实主要包括了两种,即在申请认定的时候有一个期限,而之后受理了认定之后,相关部门作出认定结果也是有一个期限限制的。那具体来说劳动部门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部门工伤认定期限一般是多久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


·工伤伤残鉴定流程
      工伤伤残鉴定流程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1)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


·工伤认定 劳动能力鉴定有什么区别
      职工如果在用人单位遭受一些意外的伤害的话,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可以被定性为工伤。员工工伤以后最重要的两件事情就是抓紧时间去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这两者是紧密相连的。但是本质上来说又是有所区别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 劳动能力鉴定有什么区别? 工伤认定 劳动能力...


·十级的工伤赔偿标准2023是怎样的?
      十级的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工伤十级获得的一次性残疾赔偿金是6个月的本人工资,具体的赔偿依据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一)、协商解除 补偿标准: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


·对于工伤认定结果可诉吗?
      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或者突发疾病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但是不公平的现象总是时有发生,对于工伤的认定总是存在这单位不受理申请的,或者是认定的结果不和事实真相的,费用不合理等问题。那么对于工伤认定结果可诉吗呢? 一、工伤认定是否可诉?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


·灵活就业方式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
      灵活就业方式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灵活就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全日制用工形式以外,劳动者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或以小时为劳动时间单位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履行相应权利义务的就业形式。用人单位应当与灵活形式就业的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协议...


·工程施工补充协议是什么?
      工程施工补充协议是什么? 国家为了保证工程建设能够有序的进行,对工程建设进行了相关的管理规定,要求工程建设双方当事人能够履行这些管理规定。而在这些规定中最基本的就是要求双方当事人签订专门的工程施工协议。不过,在工程进行的时候还是会发生一些问题,需要对工程施工协议进行补充。那么,工...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合同解除产生合同关系消灭的一般法律后果,具体表现为: 1、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将来履行相接受履行的义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2、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3、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有关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


·关于落石算不算工伤事故?
      关于落石算不算工伤事故? 一、关于落石算不算工伤事故? 因工作原因,或者工作地点造成的,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我国原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