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主要看双方向法院提交的证据。

主要看双方向法院提交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九级伤残按照20%计算。

7、被抚养人生活费。

另外,还可以请求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等。

胜诉的可能性,需要根据对方提交的证据来看,如果对方提交的证据充足,有利于对方,那么胜诉的可能性非常大,但是如果证据明确表示对方已经是属于全责,即使对方向法院提起了二审,也很难获得胜诉,尤其是如果对方是属于肇事一方的话。

·交通事故规定几日内处理?
      在全世界每过一秒就有不少交通事故在发生,在中国这个人口数量世界第一的国家里更是如此。在马路上随处可见行使的车辆,在经济发达的城市里更是无时无刻不在堵车,因此产生的交通事故更是不可胜数,产生交通事故交警队或者警察就会很快赶来处理,但是这类事故一般都不是当场能解决的,那么我国法律中交...


·一、国家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制定的目的是什么?
      一、国家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制定的目的是什么? 国家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制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肇事受害者的权益,同时也能够较少肇事事故的发生,对于交通管理的职员来说,其在事故发生之后也需要按照该标准的规定,确定导致事故发生的理由,进而确定此事故的责任主体。 二、交通事故一级伤残...


·交警认定逃逸需要证据吗
      交警认定逃逸需要证据,但主要看客观行为。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是一个主客观相一致的行为,即行为人除了必须具有逃逸的客观外在行为方式,同时还必须具有逃逸的故意,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表明逃逸行为的心态只能是故意,如果仅仅具备离开现场的外部特征,而不存在逃逸的主观故意,...


·购车合同违约金多少
      购车合同违约金多少钱? 一、购车合同违约金多少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


·指示交付物权效力什么时候生效
      指示交付物权效力什么时候生效?指示交付物权效力从合同成立时生效,指示交付物权变动的时间是通知到达第三人时物权发生变动。1、合同签订时合同即生效,但是物权并未发生转移,因为物权的变动,根据物权公示原则,动产应交付。而交付的种类中有一种为指示交付,即所有权人指示第三方交付的行为。所以...


·商业车险免责条款有哪些
      商业车险免责条款有哪些 商业车险免责条款有哪些 根据商业车险条款第五条至第十条的规定了商业车险免责条款 第五条,被保险机动车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 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


·酒驾出车祸怎么处理?
      酒驾出车祸怎么处理? ?饮酒后驾驶车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驾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如下: ? ? ? 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3...


·未交付的期房如何转卖?
      未交付的期房如何转卖? 未交付的期房进行转卖的时候,必须要取得相关的房产权证书,然后再将房屋和他人之间签订一个房屋买卖的合同,最后就是要到房管部门来进行一个过户登记的办理,因为不动产它具有一定特殊性,必须要完成相关的过户。 由于不动产买卖的特殊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交强险是投保次日才生效吗
      交强险是投保次日才生效吗 一、交强险是投保次日才生效吗 交强险自投保之时即时生效。保险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保险合同即告成立,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在没有特别约定例外情形的情况下,此时保险合同若不能即时发生效力,那么在此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以此抗辩而不履行赔...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垫付会被起诉吗
      我们或多或少都会出现一些小意外,尤其是出门在的时候,外交通事故发生的平率还是很高的。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不幸受伤而对方又是责任方且不愿意垫付医药费是合法的吗,可以对此提起诉讼吗?关于“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垫付会被起诉吗”这一问题,我们就解决方案做了以下整理,希望能够解答您的疑惑。一、交...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自愿放弃还要交税吗?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自愿放弃还要交税吗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自愿放弃还是要交税的。只要房本上的名字有变动就得缴税,可能有个,个人所得税,还有契税。如果房本上的名字是两个人的,你可以手写委托书把房子买卖的事宜交给妻子全权办理然后到公证处公正就可以了,这样只收一个公正的费用,相对来说要省的多。...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