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后还有哪些债务要承担?

离婚后还有哪些债务要承担?

一、借款“说不清”,应按夫妻共同债务论处

《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即夫妻一方就对应债务的免责条件为:要么是已经让第三人知道财产各自所有、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要么是债务没有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债权人并不知道夫妻之间对于财产的约定,而借款确已用于婚后家庭生活的,则归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要承担还款的责任。

二、欠款“道不明”,应按夫妻共同债务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3)项之规定,虽然夫妻一方经营所负债务,可以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一方个人清偿,但必须是以“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为前提。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也就是说,欠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明确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债务“已分割”,同样必须承担偿还责任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即使夫妻财产已经分割了,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要承担偿还责任。

·信用卡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信用卡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在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当认为为共同债务;(二)其次是主张信用卡债务属于共同债务方的举证责任问题:有真实的消费记录、有相关原件证据、消费来源于该...


·债务人部分还款中断诉讼时效可以认定吗?
      债务人部分还款中断诉讼时效可以认定吗?债务人部分还款的情况下,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第173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


·合同无效后合同的违约条款还有些吗
      在我们的认知中,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益的东西,是双方共同达成的一种认知。那么所有双方经过彼此沟通商量约定好的条款都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吗?未必,如果该合同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条款或者一些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况,这时候这份合同就会失去法律效力,有时因为合同也会因为严重的误解而使它的效力处于待定的...


·公司债券定义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债券定义是如何规定的?公司在依法设立之后,会与多方建立经济利益关系,为了扩大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等企业单位也会广泛的发行债券,按照不同的分类,可以将公司的债券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但是对于那些不了解投资信息的人能够有来说,可能不知道公司债券定义是如何规定的,故而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


·一般情况下借条多久要失效
      ??一般情况下借条多久要失效??借条到期不能还款,可以重新写借条,这样才能确保诉讼时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个人借条格式范文借款人: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


·公司欠债已被执行能追加股东吗
      公司欠债已被执行能追加股东吗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股东存在注册资金不实、虚假出资或抽逃注册资金的情形,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股权转让时受让方对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知晓的,承担连带责任。1、股东出资瑕疵股东...


·公积金贷款后余额是可以提取的,要符合相应的条件:
      公积金贷款后余额是可以提取的,要符合相应的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2、离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积金;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公积金;4、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积金;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积金;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


·当事人起诉借条期限多少年?
      当事人起诉借条期限多少年?1、借条的有效期要看借条写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三年。2、借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三年。3、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4、借条属于债务...


·欠款单格式是怎样的?
      欠款单格式是怎样的? 欠款单是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法律凭证,也是债权人保障自己合法债权的凭证,欠款单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书写,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发生债务纠纷欠款单就成了债权人维护自己权益的证据,因此欠款单的书写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我们根据欠款单格式将欠款单的样本做了整理。 一、适用...


·中国对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中国对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


·没打借条对方欠钱不还怎么办
      没打借条对方欠钱不还怎么办?出借人可从间接证据入手,以形成间接证据链。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是现金方式支付,要打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或在场证明人等。2、主张债权的证据:收集曾向借款人要过钱的证据,可以是对方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也可...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