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还没离婚小三有了孩子算不算重婚?

还没离婚小三有了孩子算不算重婚?重婚并不是以是否与第三者有孩子而定论的。如果他对外宣称(向陌生人介绍)第三者是他的妻子,并且外人都这么认为。或者他对内(比如他的朋友等)这样宣称,就是重婚。这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搜集证人证言,目前对重婚的判定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就难在证据上。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重婚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立法一贯保护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构成重婚罪的,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指出: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由此可知,重婚在一定程度上和事实婚姻挂上了钩。针对于重婚罪,必须要证明对方有第二段事实婚姻或者是法律婚姻才能够确定对方是重婚行为。如果只是单纯的和他人拥有子女的话,不能够算是重婚行为,只能算是出轨行为。但是针对于出轨行为,也可以要求对方在离婚的时候对自己进行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


·离婚时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男女离婚时,应当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没有约定的,可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根据...


·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到法院诉讼离婚,最终的决定权在法院手上,但法院也不能随意判决,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与法律规定进行判决。出现一些情况的,法院必须判离,那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


·孩子抚养权归谁
      孩子抚养权归谁 《婚姻法》已经废止,相关规定需要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执行。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


·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吗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若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此时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权做出处理,一般未成年子女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那日后,是否还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为你做详细解答。 非抚养方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可以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的情形: 1、原抚养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


·一、结婚一个月提出离婚彩礼要退多少?
      一、结婚一个月提出离婚彩礼要退多少? 彩礼会退多少这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但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但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属于婚姻事实已经达成,法律不正常退还彩礼钱。 《婚姻法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双...


·国家公诉时效是多久
      国家公诉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的起诉属于公诉的一种,公诉的起诉主体一般是人民检察院,受理方为人民法院,双方就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进行公诉。同刑事诉讼一样,国家公诉行为也有一定的时效,当事人可以在公诉时效内想法院提出申诉、抗诉等行为,一些不法分子,也会利用公诉...


·构成猥亵妇女罪会被怎么判刑?
      在地铁、公交车等交通工具上,有时候一些不怀好意的人会对妇女进行猥亵,严重损害社会风气。受害人应当果断报案,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构成犯罪的,检察院会对当事人发起公诉,交给法院审理。那么,构成猥亵妇女罪会被怎么判刑?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一、构成猥亵妇女罪会被...


·2次离婚被告都不到庭拘传找不到人会判吗
      会,法院起诉找不到被告人的,可以公告送达,然后缺席判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


·农村妇女财产权益有哪些
      农村妇女财产权益有:财产继承权;财产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接受扶养、抚养赡养的权利;承包经营权等。法律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0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第31条:在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不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第32条: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


·2023事实婚姻的解除是怎样的
      事实婚姻的解除是怎样的事实婚姻的解除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标准,我们认为既然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应同等对待,即事实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通过法定方式[即行政手段(到民政部门)或诉讼手段(到人民法院)].在实践操作中,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请求,所以解除事实婚姻关...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