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返还彩礼最新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返还彩礼最新法律规定是什么?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彩礼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为一方个人财产。有以下理由:

1、结婚彩礼是附条件的赠与,接受彩礼是以日后缔结婚姻关系为条件的,结婚后,条件达成,该笔彩礼就归受赠与人所有了。

2、结婚彩礼的给付发生在结婚前,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对婚前财产有特别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后起诉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
      一般来说夫妻离婚是协商离婚的,如果实在协商不了,那么就要向法院诉讼。在诉讼的时候除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重要的一项就是判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那么,离婚后起诉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怎么样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具体了解下相关内容吧。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父母离婚时,...


·新婚姻法 婚后加名字可以吗?
      婚姻法本就是调整人们的婚姻,家庭关系的法规。作为人们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行动指南,它可以确定法律上合法的婚姻原则以及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在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婚姻自由,可以更好的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在新婚姻法 婚后加名是否可行呢。新婚姻法 婚后加名字可以吗?新...


·一、醉驾拘役刑满会通知家属吗?
      一、醉驾拘役刑满会通知家属吗?醉驾拘役刑满后,是否会通知家属在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这个依据地方不同可能会通知,也有可能不会。但一定会给本人一张释放通知书。未成年人一定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规定:第五节,释放和安置第三十五条,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抚养费赡养费的具体实施情况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 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老有所依幼有所养。这些都是在法律上有所规定的,但是很多时候我们都每太把这个事情放在心上。那么其实根据《民法典》规定抚养费赡养费的具体条例我们可以很详细的了解这些。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


·怎样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
      申请法院对夫妻之间的关系进行解除的话,必须要有正当的理由才可以。除了一些正常情况下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离婚案件诉讼以外,如果是属于无效婚姻的话,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法院大多数在一审的时候就会判决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怎样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 怎样向法院申请...


·南安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是什么
      福建南安当地的政府对于超生的家庭仍然是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不过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时候,需要符合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肯定相关的工作人员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数额是不得高于当地政府制定的征收标准的。但是对于确实想要生二胎的家庭来说,并且也有一定的经济能力,也有必要了解一下南安社会抚养...


·离婚时精神损害赔偿是否可以主张?
      离婚时精神损害赔偿是否可以主张? 一、离婚时精神损害赔偿是否可以主张? 离婚时精神损害赔偿是可以主张的,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提起离婚精神赔偿的有四种情况。这四种情况包括: (一)、对方重婚的有精神损害赔偿,具体包括: 1、重婚罪...


·离婚后探视权没空探视可以吗?
      离婚后探视权没空探视可以吗?可以的,具体由双方协商。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


·对于上诉离婚一方不离怎么办
      对于上诉离婚一方不离怎么办既然采取的是诉讼离婚,所以就无需考虑另一方同不同意了。一方不同意离婚,另外一方只有聘请律师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强制离婚,不需要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只要想要离婚的一方能够向法庭提交夫妻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有婚外情、家庭暴力等情况,通常法院都能够判决离...


·一、隐瞒婚史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
      一、隐瞒婚史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共同的财产一般是共同的平分。这个财产分割原则既可以对财产份额上多分点给受害方,也可以在某种财产上比如住房,多分配给受害方。这个原则主要是考虑到妇女属于弱势群体一面,所以适当进行多分配。同时,在分割夫妻离婚财产时,需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


·可撤销婚姻的范围有哪些,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大多数人都认为,只要夫妻双方去民政局登记结婚了,那么他们之间的婚姻就是有效的,其实不然,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婚姻也可能是无效或者是可撤销的。下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讲解哪些婚姻是可撤销的,有兴趣的可以阅读下文。 一、可撤销婚姻的范围有哪些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因胁迫...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