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房地产评估有哪些类型,基本流程是什么

房地产交易、租赁、抵押、担保、商品房开发与销售等环节都离不开对房地产的估价。房地产评估具有专业性、技术性以及复杂性等特点。那么,房地产评估有哪些类型,房地产评估有哪些基本流程?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这两方面的问题。
一、房地产评估有哪些类型?
房地产评估,全称房地产价格评估,就是对房地产进行估价,也就是说,由持有《房地产估价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专业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运用估价方法,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结合估价经验及对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分析,对房地产的特定权益,在特定时间最可能实现的合理价格所作出的估计、推测与判断。它实质上不是估价人员的定价,而是模拟市场价格形成过程将房地产价格显现出来,它具有专业性、技术性、复杂性,是科学、艺术和经验三者的结合。房地产交易、租赁、抵押、担保、商品房开发与销售等环节都离不开对房地产的估价。
(一)一般评估:这类评估一般是在交易双方发生分歧意见或有争议时,求助于评估机构,以解决分歧和争议,使之趋于一致的手段,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力,是参考性评估,它反映的是某一地域、某一时间点、某一特定物业一般的价值水平。
(二)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这类评估是购房者寻求金融支持时,对自己所抵押的房屋的价值而进行的评估,它必须由金融部门指定或委派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一经确定,具备法律效力、形成法律文件、对双方有约束力。这种评估值一般较低。
(三)特定评估:这种评估是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对买卖双方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水平而做的评估,为了求其公正合理,须采用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一经确定,具有法律效力,交易双方须按确定后的评估值,计算缴纳税费。
二、房地产评估有哪些基本流程?
(一)明确评估基本事项明确评估目的:在受理评估业务时,通常由委托方提出评估目的,并将评估目的写在评估报告上。了解评估对象确定评估基准日:常以年、月、日表示,签订评估合同:它包括评估对象、评估目的、评估时点、评估收费、双方责任、评估报告等事项;
(二)制定工作计划;
(三)实地查勘收集资料:实地查勘是房地产评估工作的一项重要的步骤,并要做记录;
(四)测算被评估房地产价格:为求得一个公平合理的价格,一般以一种评估方法为主,同时以另一种或几种评估方法为辅,以求互相对照和检验修正;
(五)综合分析确定评估成果;
(六)撰写评估报告。
以上是本文关于“房地产评估有哪些类型”以及“房地产评估有哪些基本流程”等相关内容的介绍。房地产评估关系到房产的价值,关系到商品房此后的交易等等一系列流转,因此,房地产评估还是要按照法律环节进行。在房地产评估的过程当中,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可能造成的利益损失。

·吉林高速征地拆迁补偿有哪些标准?
      吉林高速征地拆迁补偿有哪些标准?吉林市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


·不动产登记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怎么办?
      不动产登记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怎么办?我们都知道,买房后会拿到两个证,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这两个证都是十分必要的。现在,很多城市都将两证合一,对购房者发放不动产证。相对于房产证而言,不动产证的内容更加详细。那么,不动产登记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怎么办?我们就这个问题简单给您做个...


·企业征地补偿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企业征地补偿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企业征地补偿是指企业用地被政府依照我国相关法律依法征收时对企业进行的相关的补偿,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多多少少会遇到土地面积限制发展的情况,此时,企业就面临着征地的选择。企业征地或征用个人土地都有一定的补偿标准,今天,我们就来听听企业征地补偿给您...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南昌县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的区域有两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莲塘镇、东新乡。   补偿标准:区片价...


·土地使用权案值计算是怎样进行的
      土地使用权案值计算是怎样进行的 由于我国土地所有权性质原因,我国的土地依规定是不能进行买卖的。但是,由于土地使用权归我们所有,国家是提倡土地使用权进行流转,活络经济的。如果在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让等方式,计算土地使用权案值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土地使用权案值计算是怎样进行的呢?...


·订立合同时履行地是指什么?
      订立合同时履行地是指什么?订立合同时履行地是指合同当中所约定的旅行的地点,或者是在实际旅行的地点。合同履行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何种形式来履行义务。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以哪种方式转移标的物和结算价款。履行方式应视所签订合同的类别而定。例如,买卖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作合同,其履...


·异地第二次离婚起诉怎么做?
      异地第二次离婚起诉怎么做? 一、异地第二次离婚起诉怎么做?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


·甘肃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以及拆迁在我国较为常见,由于发展需要,国家以及发展企业会根据需要实施征地。那么对于征地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就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或者重新安置他们的住宿问题,保障他们的正常生活。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讲解甘肃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甘肃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对于甘肃临时征...


·向政府购买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方式?
      中国幅员辽阔,土地资源丰富。土地所有权归属于国家,公民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不能进行买卖,但是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如果公民想要购买土地的使用权,需要根据不同情况,选择购买方式。那么,向政府购买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方式? (一)以出让的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 1、出让的方式有招...


·我们的正常行驶也不能绝对地保证别人的错误而使得自己受到损失
      我们的正常行驶也不能绝对地保证别人的错误而使得自己受到损失,如果后方的车辆没有遵守规则而出现的追尾肯定就是他的责任,那么,车被追尾误工费交通费谁来负责?其实除了追尾的司机要负责这些费用以外还可以找保险公司索要相关的赔偿。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车被追尾误工费交通费谁来负责? ...


·国有土地使用权政府规定的出让收支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政府规定的出让收支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我国的土地除了所有权归属于国家之外,土地拥有者对于自身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买卖,转让,出让等行为。对于这些方面政府、国家都会有相关的规定。而对于国有土地来说。今天,我们要探讨的主题就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政府规定的出让收支管理办...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