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夫妻一方死亡后怎么查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死亡后怎么查共同财产

一、夫妻一方死亡后怎么查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死亡后查共同财产的方法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可以找律师调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第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二、夫妻一方死亡后没有遗嘱遗产怎么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现实生活中夫妻之间彼此不清楚对方收入状况的这种情况很普遍,夫妻之间也没有婚内财产约定,可是遗产继承纠纷或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纠纷,这些都属于民事纠纷,即便要起诉,也是谁主张谁举证的。

·一、母亲去世继父和子女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一、母亲去世继父和子女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母亲去世继父和子女财产分配的规定是: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的约定执行即可。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有扶养条件和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少分或不分。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


·离婚财产保全申请的条件
       夫妻双方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双方对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都没有异议,可以协议离婚,但如果双方以上两个问题存在争议,可以诉讼至法院,请求法院的裁决。在现实生活中,离婚当事人一方恶意转移婚内共同财产的例子并不少见,这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离婚财产的保全...


·一、根据法律规定抑郁症可以抚养孩子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抑郁症可以抚养孩子吗?这个要看具体的严重程度了,轻微的话不会过多的影响。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丈夫婚内涉嫌重婚罪如何判处?
      一、丈夫婚内涉嫌重婚罪如何判处? 丈夫婚内涉嫌重婚罪一般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


·离婚金额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金额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金额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出轨离婚小孩抚养权归谁?
      出轨离婚小孩抚养权归谁? 一、出轨离婚小孩抚养权归谁?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


·一、隐瞒婚史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
      一、隐瞒婚史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共同的财产一般是共同的平分。这个财产分割原则既可以对财产份额上多分点给受害方,也可以在某种财产上比如住房,多分配给受害方。这个原则主要是考虑到妇女属于弱势群体一面,所以适当进行多分配。同时,在分割夫妻离婚财产时,需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


·离婚后孩子归谁
      离婚后孩子归谁 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


·子女抚养费取证有哪些方面?
      在离婚时,如果有子女,不论是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还是通过判决离婚,都会对子女的抚养费有所定论。但是在判定离婚时,子女抚养费到底给多少是根据对方的实际收入情况来确定的,而要确定对方的收入是要经过取证的,子女抚养费取证有哪些方面?一、子女抚养费取证有哪些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


·法院如何处理主张解决的事实婚姻?
      如果在事实婚姻审判中离婚,应首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和好或者撤回诉讼,则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并发布调解书或裁定书;如果不能调解和好,则应当给予离婚调解或判决。人民法院审理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除了当事人要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36条第12条、第46条里“配偶与他人同居”以外,...


·二婚家庭一方有孩子离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在生活当中,如果有人在二婚的情况下,仍然最后的结局还是离婚的话,那么,其实自己的婚姻之路还是比较充满坎坷的。但是无论如何既然离婚已经成了既定事实,那么如果真的要离婚的话,离婚以后的一些相关事宜还是应该处理好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二婚家庭一方有孩子离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一...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