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该如何判

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该如何判

一、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该如何判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一)造成轻伤或者重伤的;

(二)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

(三)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

(四)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2.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二)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三)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四)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3.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致人重度残疾的;

(二)造成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造成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造成十人以上轻伤的;

(五)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六)生产、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七)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八)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哪些属于假药

我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假药”作为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的重要物证,对于其是否属于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的关于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药品变质,药品被污染以及药品功能主治超出规定等问题,显然属于专门性问题,需要进行鉴定,并纳入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制度,严格依据鉴定有关规定进行。

·我国关于死刑的适用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对于死刑的使用条件规定极其严格,并且死刑的使用必须在一个严格的使用条件下。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死刑适用条件的具体内容不太清楚。那么,我国关于死刑的适用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抢劫罪跟抢夺罪的区别包括哪些
      作为对法律不是很了解的普通人,您可能无法理解,为什么同样是抢东西,有时会被认定为抢夺罪,但有时又会被认定为抢夺罪。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抢劫罪跟抢夺罪的区别包括了哪些呢?此外,实践中,哪些情况可能构成抢劫罪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抢劫罪跟抢夺罪的区别包括哪些 ...


·确定犯罪既遂的标准是什么?
      确定犯罪既遂的标准是什么?犯罪既遂没有具体的标准,它只是根据犯罪的性质被分为了行为犯罪和结果犯罪等四种犯罪行为。犯罪既遂也就是说罪犯在实施犯罪的过程已经达成,最后如果没有造成犯罪结果就是行为犯罪,反之则不然。虽然刑法上没有规定犯罪既遂的判断标准,但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


·单位犯罪只处罚单位吗?领导需不需要负责任?
      针对犯罪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犯罪。主要两者违反法律,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您一直有一个疑问,单位犯罪只处罚单位吗?领导需不需要负责任?今天,我们对此问题为您带来详细解答,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一、单位犯罪只处罚单位吗单位犯罪的处罚犯罪分子刑罚的轻重,应当与其所犯罪...


·逃税罪的主体只能有什么人构成
      逃税罪的主体只能有什么人构成逃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既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也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国有、集体、私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外资企业、中外资企业等法人或单位,而且还包括扣缴义务人,即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


·诈骗罪从犯没拿钱怎么判刑?
      诈骗罪从犯没拿钱怎么判刑?对于诈骗罪的从犯,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比照主犯的量刑进行相应的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规定,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诈骗罪量...


·假释结束又犯新罪是累犯吗?
      一、假释结束又犯新罪是累犯吗?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累...


·构成假想防卫有过失的犯罪吗?
      构成假想防卫有过失的犯罪吗?构成假想防卫是过失犯罪。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如果行为人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并且已经造成危害结果的,这样的防卫是过失犯罪。二、假想防卫认定标准(1)不法侵害行为的实际不存在。这是假想防卫...


·生产、销售假药罪客观方面有哪些规定?
      假冒伪劣产品是我国很多年以来一直存在的事情,很多时候有些东西比如日用品出现问题不会造成太大的损失,很多人也会选择价格比较便宜的假冒产品,但是对于药物来说如果出现假冒伪劣的就会造成严重的损害,那生产、销售假药罪客观方面有哪些规定?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构成特征 客体方面 侵犯...


·刑事犯罪判刑了,还要向对方赔偿钱吗
      刑事犯罪判刑了,还要向对方赔偿钱吗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两个法律关系。侵权侵害行为造成被害人伤害或损害的,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有一个诉讼名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是什么?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是什么? 我国的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人们对于法律的依赖性也越来越高,很多事情都会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但是有的时候司法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在判定的时候因为个人原因滥用职权不公平判决,给受害者带来损失,那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