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主责对应次责这样划分?

现在不少人都拥有了属于自己的车,这为您的出行提供了不少的便利,节约了不少时间,但是万事总有利弊,交通工具的发达和普及也造成了许多问题,交通事故的高发率就是其中之一。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责对应次责怎样划分呢?下面,的我们为您做详细的介绍。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如何确定,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比例
一、交通事故主次责任如何确定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上认定一方负次要责任。但主次最终要体现在多少比例上才有意义。如果你认为主要责任是指90%我认为主要责任是指51%,到底主要责任的比例是多少呢?如果没有法律规定,会让当事人无所适从。实践中,有些保险合同条款中,规定了所谓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的比例,但是也不绝对一样,有的规定主要责任是60%,也有的规定是70%,那么交通事故处理中,主要责任应赔偿的比例究竟是多少呢?
1、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上认定一方负主要责任。但主次最终要体现在多少比例上才有意义。如果你认为主要责任是指90%,我认为主要责任是指51%,到底主要责任是指百分之多少呢?如果没有法律规定,会让当事人无所适从。实践中,有些保险合同条款中,规定了所谓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的比例,但是也不绝对一样,有规定主要责任是60%,也有规定是70%。可是,这个比例的法律依据到底从何而来呢,却很少有人能弄清楚。
2、相关法规。事实上,作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配套法规,2004年公安部颁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比例。
目前,可以了解到的其它唯一一个法律法规依据是1993年5月1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1993年6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发布的《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若干规定》,其中的第六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负全部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负同等责任者,各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50%;负次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20%至40%;三方以上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参照上述原则确定。不过,《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若干规定》早在1999年就失效了。
所以,可以肯定的说,目前对于责任具体的比例划分,已经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了。但在司法实践中,您约定俗成、反复使用,就形成了一种惯例。我们今天还是可以感受到该惯例的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说,确定责任比例,实际上成了法官一种酌情确定的情形,从55%至90%,都是有可能的。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大部分的判决还是以70%和30%确定主次责任的承担比例。
二、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比例
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赔偿。
2、第二种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上面就是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责对应次责怎样划分的全部介绍了,从上文来看,法律对此有一定但不是很详尽的规定,更多的是司法实践累积的实际经验情况,也就是约定的相关惯例。如果您遭遇到了交通事故,在责任的认定和赔偿方面存在争议的话,可以咨询的厦门律师。


·一、交通事故损伤参与度有几级?
      一、交通事故损伤参与度有几级? 损伤参与度可以分为五级: ①、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完全由损伤所造成,疾病未起作用,损伤与后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为100%。 ②、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主要由操作所造成,疾病只起辅助作用,则损伤与后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为70~90%。 ...


·交通事故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多少?
      在交通事故民事纠纷中,涉及到众多赔偿项目,如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交通事故的被害方如果因为事故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责任方还需要支付其抚养其家属的抚养费。那么,交通事故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多少?我们在下文为您答疑解惑。 一、被抚养人有哪些?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


·车辆抵押反担保合同基本条例有哪些?
      车辆抵押反担保合同基本条例有哪些? 第一条、释义 1.本合同中的乙方是指反担保法律关系中接受甲方提供的财产抵押担保的抵押权人,也是为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保证人。 2.本合同中的甲方是指反担保法律关系中的反担保人,即向乙方提供财产抵押担保的抵押人。 3.本合同中的债务人是指对...


·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效期是多久?
      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效期是多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1、轻微事故5日内;2、一般事故15日内;3、特大、重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况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二、交通事故认...


·遇到请代驾撞车了怎么办
      遇到请代驾撞车了怎么办 由于市场的需求,汽车代驾这一行业迅速的兴起,这是由于酒后驾车不仅违反交通规则,容易被扣分,并且,由此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一般来说请代驾司机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如果我遇到请代驾撞车了怎么办?接下来,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进行答疑解惑,一起...


·苏州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
      苏州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 1、产权人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它有效的证明到中介公司办理委托出售登记手续。 2、业务员实地勘察和评估了房屋价值,达成一致意见,签定了房产出售的委托书。 3、中介公司可通过了房产信息网、报纸、电台等媒体进行(该房屋)广告宣传。 4、...


·醉酒驾车和饮酒驾车的区别
      醉酒驾车和饮酒驾车的区别是什么?目前,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都和驾驶员酒后驾车有关,饮酒驾车行为已经是威胁道路交通安全的主要因素。酒后驾车分为醉驾和酒驾,虽然都是违法行为,当事人都会受到处罚,但是两者是不同的。那么,醉酒驾车和饮酒驾车的区别是什么?我们来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醉酒驾...


·二手房屋交易时有怎样的流程
      二手房屋交易时有怎样的流程 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一)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二)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


·交通事故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很多时候发生的交通事故多少都是会造成点损害的,具体包括了人身方面和财产方面的损害,针对不同的损害,在具体做出赔偿处理的时候很多是不一样的。但在赔偿方面我国是做出了范围限制的。那到底交通事故赔偿的范围是什么?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


·非机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一、非机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1、责任划分道路交通事故双方均为非机动车,不适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只能适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有关一般民事过错责任的规定。2、赔偿范围为治疗与受伤伤情有关的医疗费;鉴定费,系用于自己所受伤残程度的鉴定,故应作为其受损失...


·一、交通事故商业保险赔偿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商业保险赔偿误工费吗?交通事故商业保险会赔偿误工费,但是对于那些只给车辆购买了强险的司机,此时若是受害者提出支付误工费的请求,保险公司并不需要承担此赔偿责任,而是需要由该肇事者自行承担,不过相比较于其他的赔偿,误工费的数额是比较小的。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