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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数量如何认定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数量如何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1、数量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第一条第一款:(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五)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2、数量分别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两项以上标准的;3、造成严重后果的。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二、传播淫秽物品的处罚对象是谁《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规定明确,利用群组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处罚对象是群组的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传播者。群组建立者,一般都认为是群组的群主,但现实中出现一种情况,微信群原群主退群后,群主后顺位的成员自动升为群主,这种情况下,该成员被动成为群主。同样的,被动成为群管理员,也就是在群成员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群主设置为群管理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管理者,是否需要被定罪判刑?上述两种情况,笔者 认为是不能够被认定为犯罪的,《解释(二)》第三条所处罚的对象应当是真正意义上的建立者和管理者,并非名义上的“群主和管理员”。根据规定,对传播淫秽物品的处罚对象,主要是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且成员达三十人以上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群组的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传播者。而对于利用互联网建立群组传播淫秽物品电子信息犯罪的犯罪构成主要注意四点:一群组设立的目的、二群组成员人数的认定、三造成的严重后果、四处罚对象的认定。


·判缓刑后多久吊销驾照?
      判缓刑后多久吊销驾照?吊销驾照就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只要条件符合就会立即进行吊销;吊销是依法取得驾驶证后,出现法定事由被依法吊销的情形,如重特大交通事故当中承担一半以上责任者按规定应当吊销驾驶证。一般未按时体检,满分,或者因增驾等原因才适用注销,吊销主要是针对严重违法行为或者重大事...


·2023年判缓刑有案底吗,可以消除案底吗?
      判缓刑有案底吗?缓刑有案底,因为缓刑也是人民法院作出的一种有罪判决,会有犯罪记录。如果被判处缓刑的话,是需要遵守缓刑的相关规定的。《刑法》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


·涉嫌故意伤害罪怎么构成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


·关于办理受贿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在我们的生活中受贿案件时有发生,那么,关于办理受贿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对于这些法律规定首先是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制定的,目的就是自己遭受受贿案件迫害时,可以有相关的法律进行为维权,最重要的就是自己的权益可以得到维护。关于办理受贿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


·盗窃未遂定罪标准是怎样的
      一、盗窃未遂定罪标准是怎样的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二)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盗窃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盗窃罪既遂处罚...


·对于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由谁讯问
      一、对于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由谁讯问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为了提高讯问效率,保证讯问质量,防止违法乱纪,确保讯问安全,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少于2人。《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


·有没有非法集资罪怎么判断?
      非法集资是一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经济型犯罪,故而我国司法机关对于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是较大的,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不了解相关法律规范的公民是比较多的,故而很多公民都无法理解他人有没有非法集资罪,改罪该如何判断呢? 一、有没有非法集资罪怎么判断? 目前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种非法集资类的犯...


·刑事诉讼法中收集证据的主体有哪些?
      收集证据作为司法机关即侦查机关以及律师的一项法律权利,是侦查、调查的首要步骤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并且依据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收集证据和证据材料的法律活动。那么刑事诉讼法中收集证据的主体有哪些?我们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帮助您对此问题的了解。 关于收集证据的主体,刑事诉讼法...


·广州故意毁坏财物罪金额较大是多少钱?
      广州故意毁坏财物罪金额较大是多少钱? 一、广州故意毁坏财物罪金额较大是多少钱?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万元...


·包庇罪该怎样认定,如何认定包庇罪
      包庇罪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一种犯罪,但很多人因为不了解包庇会造成犯罪,因而可能自己犯罪了自己却不知道。而在认定犯罪的时候,就需要对包庇罪做出认定。那么您知道包庇罪该怎样认定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包庇罪该如何认定? 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


·玩忽职守罪职务犯罪是一样的吗?
      玩忽职守罪职务犯罪是一样的吗? 一、玩忽职守罪职务犯罪是一样的吗? 并不一样,玩忽职守罪是职务犯罪的一种,玩忽职守罪是属于没有履行职责造成的,但职务犯罪的罪名是比较多的,不止玩忽职守罪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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