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借条上必须按手印才有效吗?

借条上必须按手印才有效吗?

一、借条上必须按手印才有效吗?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此,借贷合同生效的时间是债务人在借条上签上自己的名字之际,按手印并不是必须的。

双方按手印是为什么呢?有时候也是很有必要的。怕一方故意会不按照自己的平时字迹签名,然后字迹还可能会被篡改以及模仿,毕竟手写的签名是很好糊弄过去的。

其次就是签字并且按手印也是一种传统的做法。古代就有延续至今,也是有它的道理的。这样更加符合合约的精神,双方同意并且签字盖章,互相约束。

综上所述,借条是否有效的关键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双方是否签字确认,或者说是债务人是否签字确认。因为指印是唯一的,在签字上加按手印增加了借条的证明效力,更加印证了借条的真实性,但是按手印并不是借条必要的,即便没有按手印也不影响借条的成立和效力。

二、关于借条上签名与手印的几种特殊情形

如果当事人在借条上未签字,仅按手印是否有效呢?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可见,借条上没有签字而按了手印的,同样能够证明借条的法律效力。

签字是假的但手印是真的,遇到此类情况如何处理呢?如果书写借条的人是被逼的,遭到了对方的欺诈、胁迫,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愿意,借条肯定是无效的。当然,债务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书写借条的人是为了逃避债务有意为之,借条就应当是有效的。

·受胁迫写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受胁迫写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受胁迫写的借条通常情况下是无效的,债务人根据借条还债本没有错,但是如果债务人是在债权人的胁迫下打下的借条,借条应当是无效的。对于债务纠纷案件,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之后,法院要经过开庭质证,审查其提供的借条是否是债务人真实意愿;此时,根据“谁主张谁举...


·挪用公款罪时效是多久?挪用公款罪如何认定?
      刑事犯罪当中也有类似于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规定,但这里称之为追诉时效,即只有在法定的追诉期内,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针对不同的犯罪,自然追诉时效不同。那其中挪用公款罪时效是多久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一、挪用公款罪时效是多久挪用公款罪的追讨时效...


·委托合同指导性条款内容有哪些?
      委托合同指导性条款内容有哪些?委托合同指导性条款内容,一般是涉及到违约情况的认定,具体情况有:1、委托人迟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研究开发人不承担责任。委托人逾期两个月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者报酬的,研究开发人有权解除合同,委托人应当返还技术资料、补交应付...


·逃避缴纳税款罪罚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逃避缴纳税款罪罚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


·遗产债务范围具体包括了哪些
       继承人除了继承被继承人的积极财产,还要继承被继承人的消极财产。遗产债务就是遗产中的消极财产。那么遗产债务范围具体包括了哪些?如果继承人继承了遗产,就要偿还遗产债务,那遗产债务应该如何偿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遗产债务范围具体包括了哪些 遗产债务就是指被...


·东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费用是怎样的
      东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费用是怎样的 一、债权债务的表现形式 债权债务的表现形式主要有: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贷款、加工款、租金等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我们一般归之为金钱债权;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等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智力...


·借款人借款要注意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借款人借款要注意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借款人借款要注意什么 借款人和出借人需要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约定利息,私人借款利息的计算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没有约定视为无息借款。 虽然按照公平原则,应当保护出借人对借款的收益权。但是按照诚实信用原则,既然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


·借款合同写错了该怎么办
      借款合同写错了该怎么办 一、借款合同写错了该怎么办 借款合同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证据,它的内容包括当事人双方、借款时间、借款金额、借款用途、还款时间等,债务人应当严格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债义务。借款合同一旦出错,必然会损害其中一方的利益。那么借款合同写错了怎么办呢? ...


·私人间债权债务解除条件
       私人间债权债务解除是有条件的,虽然债务的转移和偿还完毕会使债权债务解除,但是还是要更清楚了解私人间债权债务解除条件才会更好解决问题,避免纠纷的发生。那么下面我带您了解一下私人间债权债务解除条件是什么。 一、私人间债权债务解除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


·婚姻法夫妻共同债务规定有哪些
       婚姻法夫妻共同债务规定有哪些 一、共同债务的清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约定财产制共同债务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


·解押款写借条包括哪些内容?
      解押款写借条包括哪些内容? 一、解押款写借条内容包括哪些?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保证方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也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