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敲诈勒索罪与民间借贷有区别吗?

敲诈勒索罪与民间借贷有区别吗?

一、敲诈勒索罪与民间借贷有区别吗?

敲诈勒索罪与民间借贷两者的区别是很大的;

敲诈勒索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罪名,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民间借贷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二、敲诈勒索的量刑处罚是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民间借贷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民间借贷合同自借贷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或者达成口头协议时成立,但借贷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合同已经生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要使民间借贷行为成立并生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主体合格;

2、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内容合法;

4、贷款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

民间借贷的意思表示真实,是贷款人和借款人对借款行为都是出于自己内心的真实意思,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意思表示真实是外部行为与内心意志的一致性。贷款人和借款人真实地进行借款,才可以使借款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贷款人与借款人就借贷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贷款人一旦将款项交给借款人,民间借贷合同即时生效,但未实际提供借款的,民间借贷合同即使成立也不生效。

综合上面所说的,敲诈勒索罪与民间借贷这两种,一种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一种是属于合法的行为,两者所产生的区别是特别大的,但对于民间借贷也需要与对方协商清楚,还有借贷的利息不能超过法律所规定的标准,这样才能依法的受到法律保护。



·如何打债务纠纷官司 官司中要提供什么证据
      在发生债务纠纷后,当事人如果想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追回欠款的,要如何打债务纠纷官司呢?一般来说,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那么在债务纠纷官司中需提交哪些证据?这对于当事人能否在债务纠纷官司中胜诉,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债权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对于上述两个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一、如何...


·债务人转账给妻子可认定共同债务吗
      债务人转账给妻子可认定共同债务吗 一、债务人转账给妻子可认定共同债务吗? 债务人转账给妻子也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


·债权诉讼时效司法解释全文有哪些
      债权诉讼时效司法解释全文有哪些内容?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们依法享有各项权利与义务。其中债权是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一项权利,当当事人不依法偿还债务时权利人有权申请债权诉讼。而债权诉讼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以及按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来进行诉讼,并且有一定的债权诉讼时效。今天我们...


·贷款担保人所需具备条件都有哪些
      贷款担保人所需具备条件有哪些1、保证人的代为清偿能力。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本条明确了保证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即“具有代为清偿能力”。保证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保证,目的在于保证债权能够得到实现,或者说债务能够得到清偿,因此,...


·借款利息怎么写比较正确?
      借款利息怎么写比较正确?1、利息可有可无当事人可以约定或不约定借款合同的利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法律是并没有太多干涉。而在约定借款合同利息的时候,也是完全由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2、利息不得超过法律规定最高的利率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是什么?我们知道,上市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是可以发行股票和债权这两种有价证券的。这也是投资者都十分热衷的两种投资手段,股票和债权都作为一种筹资的手段,必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都会产生重大的影响。那么,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就带领您来了解下吧。 一、公司...


·公司转让债权债务清理有哪些
      公司转让债权债务清理有哪些方式?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少不了和其他公司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按照规定,公司可以转让这些债权债务给第三方的,那么公司转让债权债务清理有几种方式?有哪些注意事项?我们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一、公司转让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1、尽职调查、协议...


·商业银行遵循哪些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定?
      商业银行遵循哪些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定? 《商业银行法》第39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2.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 3.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


·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公积金贷款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其中四个条件计算出的最小值就是贷款人最高可贷金额。以还贷能力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


·起诉时只有借条法院会受理吗?
      起诉时只有借条法院会受理吗? 一、起诉时只有借条法院会受理吗? 起诉时只有借条法院不一定会受理,只有是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一定会立案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


·借高利贷不还的后果是怎样的
      借高利贷不还的后果是怎样的高利贷不是像有些人所想的那样,整个债务债权关系都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有些人之所以对高利贷产生一种非常恶劣的印象,是因为高利贷的利息过高,贷款人在偿还的时候因为偿还不起,而引发了一系列的恶性社会案件。在借高利贷的时候,当事人就必须要首先考虑清楚借高利贷不还的...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