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无效婚姻能退还彩礼吗?

无效婚姻能退还彩礼吗无效婚姻给的彩礼一般是能够返还的。如果婚姻无效,也就是两人没有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则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应当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二、无效婚姻关于财产的处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个规定较笼统,在司法实践中可以这样处理,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在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对是否为个人财产,举证不明且无法查实的,按共同财产认定,均有分割权。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按民法一般共有财产合理分割;双方各自所欠债务,独立负责偿还,共同所欠债务,由双方负连带责任予以偿还,处理时运用有关民事法规。此外,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后,生活困难的一方可以请求另一方提供必要的经济补偿,无过错一方还可向过错一方请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强制执行抚养权措施有哪些?
      强制执行抚养权措施有哪些? 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


·在我国规定受抚养人是子女吗
      受抚养人说白了就是被抚养人,受扶养人和抚养人是相对的,在多数人眼中看来受扶养人当然就是自己的子女,大多数情况下也确实如此,不过我国的法律制度上其实对于受抚养人规定的范围并不仅仅局限于自己的子女,可能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受抚养人也是由法院指定的,下面我们就来帮您认识一下,在我国规定受抚...


·一、女方争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一、女方争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


·可以判了抚养权不抚养吗?
      现在很多夫妻离婚时都会苦恼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有的是因为父母双方都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有的则是因为双方都不想要。很多夫妻都会因为抚养权的问题闹上法庭,那么可以判了抚养权不抚养吗?接下来我们就和您聊聊这个问题。 ?一、什么是抚养权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


·强制执行抚养费期限是多久
      离婚夫妻就孩子抚养问题产生了争议的,此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终往往也会对孩子抚养问题作出判决。而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其实是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的,也就是在对方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时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那法律中规定的强制执行抚养费期限是多久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组详细解答。 一、...


·一、离婚后财产分配起诉书包括什么内容?
      一、离婚后财产分配起诉书包括什么内容? 离婚后财产分配起诉书包括的内容有:1.首部。(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合同(协议)”或“分单”、“分产契约”。(2)当事人身分的基本情况;2.正文。(1)分产的原因。(2)具体分配方案;3.尾部。立约人、见证人分别签字、盖章,并注明立约...


·两周岁以内抚养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两周岁以内抚养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应当属于处于哺乳期的孩子,一般随女方生活。同时在特殊情况下,也可随父方生活。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无论母方或父方是否同意,从保护婴儿利益出发,应当判决或确认由父方抚...


·父母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确定离婚后
      父母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确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抚...


·一、夫妻起诉离婚男方能取得抚养权吗?
      一、夫妻起诉离婚男方能取得抚养权吗?男方当然也是有可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的,父亲和母亲可以公平的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抚养权不是理所应当就应该归母亲所有。一般来说,男方的经济负担能力强于女方,可以为孩子提供较好的物质条件。但是,男方由于工作强度一般高于女方,相比于女方,真正抚养教育孩子...


·嫁妆离婚财产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双方离婚时双方家庭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但是双方长期的矛盾没有及时解决最终导致矛盾激化走向离婚的道路,我国对于离婚有着详细的法律规定,对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有着详细的说明,来保障双方的利益不会因为离婚而受到损失,那嫁妆离婚财产法律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婚前财产的范围包括...


·一、民法典规定女人离婚获得哪些赔偿?
      一、民法典规定女人离婚获得哪些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也可适用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方式。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造成无过错配偶的精神创伤的,可以请求给付抚慰金。无过错...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