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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修正案》条文:将《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修改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二、如何认定是否构成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适用本罪应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有些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为了扩大业务,不向主管机关申报而擅自设立营业网点,增设分支机构,或者虽向主管机关申报,在主管机关未批准前就擅自设立分支机构进行营业活动,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但是这种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与擅自设立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行为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因此,对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不能作为犯罪处理。三、与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相关的其他说明1.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金融机构的设立、开业需经国家有关管理部门严格审批,擅自设立、开业便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和有关人员实行双罚。2.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3.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一经设立,对外挂牌,就构成本罪,盈亏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4.行为人犯本罪后,随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是为了集资诈骗,其行为即同时触犯其它罪名,应按牵连犯的处罚原则,从一重罪处罚,而不并罚。5.《刑法修正案》将《刑法》174条“经人民银行批准”,改为“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是因为我国金融机构的批准权已发生变化,如保险公司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6.“擅自设立”,是指没有取得金融业务管理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有资格的金融机构擅立分支机构,只可进行行政处罚,不属犯罪。7.本罪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密切联系,研究确定彼罪时,要结合本罪的说明进行联系分析。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涉及到非法敛财、金融诈骗等行为,在实际情况中,要注意区分金融机构为扩大业务而设计的分支机构的行为。本罪不看结果,只看行为,只要有行为就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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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需要符合的条件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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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被判拘役能保释吗?
      罪犯被判拘役能保释吗在我国并没有保释的说法,刑法中与其类似的规定是取保候审,那么被判拘役之后还可以适用取保候审吗?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是不能适用取保候审的。因为取保候审是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为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而决定的对未被判刑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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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刑事案件不予批捕的几种情形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几种情形:1、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二是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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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决前新的犯罪事实应该怎么处理可以领行起诉处理,也可以一起进行判决。犯罪事实是客观存在的有关犯罪的各种情况的总和,一般由刑事法律规范确定,犯罪事实在刑法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有关犯罪的一切实际情况的总和。它既包括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基本事实,也包括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犯罪对社会的危害...


·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有哪些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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