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未遂辩护词及强奸未遂犯罪界定
您应该都知道国家的法律是强调公正与公平的,无论是遵纪守法的普通百姓,还是犯罪嫌疑人,法律都会公正裁决,绝不偏袒某一方。即使是面对万人痛骂的强奸犯,也会得到公正地对待,可以依法为自己辩护。那么,您可能会有疑问,法律上对于强奸未遂罪是如何界定的?强奸未遂辩护词又该怎样写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强奸未遂罪的界定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从这一定义中可以看出,犯罪未遂具有三个特点:
(一)犯罪人已着手实行犯罪
这一点是和犯罪预备行为的重要区别。所谓着手实行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行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的行为,例如杀人犯开枪射击的行为,投放毒药的行为等等。如果没有外力的阻碍,有可能直接引起犯罪结果的发生。
(二)犯罪未得逞
就是说犯罪行为没有完成某个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这一点是和犯罪即遂的主要区别。犯罪未得逞并不是没有发生任何危害的结果,只是说没有发生犯罪分子所追求的结果。例如,杀人犯虽没有把人杀死,却把人砍成重伤,造成残疾等等。
(三)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这是和犯罪中止的主要区别。犯罪未得逞是违背犯罪分子意愿的。造成未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由于被害人的抵抗或是第三人的阻止,有的是由于自然力的阻碍,如大雨把犯罪分子点的火淋熄等等。
以上三个特征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犯罪未遂比犯罪的预备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但比犯罪即遂的社会危害性小。所以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即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强奸未遂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x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xx亲属的委托,并征得xx的同意,指派我作为xx的辩护人,依法参加本案的审理,本辩护人仔细查阅了本案的案卷材料,现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依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判案时予以参考
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构成强奸罪不持异议,但根据法庭查明的事实,辩护人建议法庭对被告人xx能够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理由如下:
1、被告人xx的犯罪形态属于预备阶段
辩护人对河北省xx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xx伙同令案处理的三人驾驶桑塔纳2000型轿车,欲在xx市区内寻找单身女性为目标实施强奸,在驾车转到xx步行街时被巡逻民警发现,后被告人xx驾车逃跑这一事实没有异议。这说明被告人处于犯罪的准备阶段,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实施犯罪。且xx人民检察院也在不予逮捕决定书中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且在预备阶段、无逮捕必要。
2、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性较小
被告人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并没有造成他人受害的后果,犯罪情节轻微,同时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也较小。
3、被告人悔罪表现较好
被告人归案后,在公安机关第一次询问时就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充分的悔罪表现,包括在今天的庭审过程中,xx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了充分的认识,认罪态度较好。希望法庭给他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能够从轻或减轻处罚。
4、被告人是偶犯、也是初犯
被告人犯此罪前无前科,一惯表现较好。自然对法律规定无知的情况下实施的犯罪行为也应负刑事责任,但这种行为具有偶发性,其潜在的社会危害性较轻。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也再三深表悔过,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改过自新。而且其犯罪前品行一直很好,在该案之前没有受到过任何的刑事处罚。
5、建议适用缓刑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三、常用量刑情节的适用,第6条对于预备犯,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性质,实施程度和危害程度等情况,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6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第18条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综上所述,被告人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悔罪表现较好,社会危性较小,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适用缓刑。给被告人一个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xxx律师事务所
xxx律师
2016年x月x日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犯罪未遂主要具有犯罪人已着手实行犯罪、犯罪未得逞 、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这三个方面的特点。另外,在书写强奸未遂辩护词时,主要通过被告人xx的犯罪形态属于预备阶段;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性较小;被告人悔罪表现较好;被告人是偶犯、也是初犯;建议适用缓刑等这五个理由请求从轻处理,
·脱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进行逮捕、监管是司法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施加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法律强制措施,是维护社会秩序,同犯罪作斗争的重要手段。前述人员如果不遵守义务而脱逃,就直接破坏了司法机关的监管秩序。在被认定为脱逃罪的情况下,需要结合法律规定进行处罚,那我国对脱逃...
·刑事拘留后未及时羁押看守所怎么处理?
刑事拘留后未及时羁押看守所怎么处理?刑事拘留后未及时羁押看守所可以通过投诉举报要求公安机关立即送往看守所羁押。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
·行贿受贿多少钱判死刑?
一、行贿受贿多少钱判死刑?
行贿和受贿是没有规定多少钱可以判死刑的,是需要结合实际的案件情况来进行判决;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刑诉法第44条规定的是什么
我国的公检机关在办案的过程当中,如果是刑事案件的话,那么所有的办案程序都应该遵守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的相关规定。首先公检机关在程序上是不能有什么错误的,如果办案程序有错的话,这很容易为日后的定罪量刑造成一定的漏洞。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刑诉法第44条规定的是什么?
一、刑诉法第44...
·构成刑事拘留有什么条件
构成刑事拘留有什么条件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
·如何对预备犯罪量刑处罚
如何对预备犯罪量刑处罚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应注意两点:1、在使用罪名时,应在罪名后加括弧标明预备形态问题,如“抢劫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形态也应如此,如抢劫罪(未遂)、抢劫罪(中止)。下文不再赘述。2、对预备...
·职务侵占数额较大量刑是怎样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中对职务侵占罪做出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
·单位非法集资起罪标准的金额是多少?
非法集资指违法分子居心不良违反法律规定集取别人的财产,诈骗金钱的违法行为,构成非法集资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并且犯罪者故意对社会经济造成伤害才可以称为非法集资。犯罪单位或个人犯罪后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下文对单位非法集资起罪标准的金额是多少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非法集资罪的定...
·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各种情况有哪些
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必须要作出严格的认定才行,此时不能仅仅看有多少个人一起实施了犯罪,这样的认定才粗略,也是有问题的。而现实中,有一些情况下虽然看着与共同犯罪很类似,但却不构成共同犯罪。那么法律规定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各种情况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根据上述对共同犯...
·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多少年
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多少年
一、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多少年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分为三个量刑幅度: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什么是私放在押人员罪 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私放在押人员罪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司法渎职型犯罪。该罪的成立,需要具备一定的犯罪构成要件,达到一定的立案标准,否则的话就不能认定构成犯罪。那从法律角度来看到话,究竟什么是私放在押人员罪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私放在押人员罪
根据我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