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 房屋买卖后的财产抵押效力是什么?

一、 房屋买卖后的财产抵押效力是什么?

房屋买卖后的财产抵押效力是:

1、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绝对无效。

2、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相对特定第三人无效的合同。

3、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买受人可以取得抵押房屋的所有权,但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房屋行使抵押权的追及力,实现对抵押房屋的优先受偿。

4、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以此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不应支持。在买受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前,买受人实际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合同构成履行不能,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房屋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四百零七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零八条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第四百零九条 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房屋买卖后的财产抵押效力是基于实际的财产抵押权认定和协商情况而定的,特别是涉及到抵押的相关效力也需要由双方协商进行认定,如果涉及到抵押的情况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并且存在矛盾和纠纷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处理。




·二手房买卖中介有哪些陷阱
      二手房买卖中介有哪些陷阱 二手房买卖中介的陷阱如下: 1、串通一气暗放空盘 为了吸引买家或承租者,有些中介机构与业主串通一气,骗买主或承租者上钩,等买主或承租者看了房交了佣金甚至定金后,就编造种种理由致使交易不成。 2、定金欺诈 买方委托中介购买房屋,签订中介合同或承诺...


·一、房租签了五年提前解除合同可以吗?
      一、房租签了五年提前解除合同可以吗?房租签了五年是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的,从遵守契约精神的角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如果有特殊情况不再承租的,先看合同对提前解除的条件有无约定,是否符合解除条件,解除后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可以与房东协商解除合同,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金...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费怎么计算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费怎么计算 一、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费怎么计算? (一)税类: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在离婚房产过户费用的问题上,大部...


·付了全款没有签购房合同怎么办
      付了全款没有签购房合同怎么办购房一定要签合同,否则,房产证都不好办。在我们国家,房地产卖买必须签定书面合同,至于你们签的收据是否属于法律上的书面合同,这在纯法律上是有空间的,当然从目前法规上看,被认定为不存在书面合同的可能性要大一些,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


·贷款购房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如今在只有首付款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购买到房产的。此时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从而获得剩余的房款,不过这种情况下房产是被抵押在银行的,只有按照约定还清了放贷之后才能获得房产完整的所有权。而在贷款购房的时候也是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么贷款购房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单位集资房离婚时怎么处理
      单位集资房在离婚时取得完全产权的,可以按夫妻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


·一、无偿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规定是什么?
      一、无偿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规定是什么? 无偿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规定是可以依照双方协商一致来进行一定的合同的解除,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就是当事人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解除租赁协议的条件,也可以经过协商后决定解除房屋租赁协议。但是,如果没有约定的,...


·房产拍卖的注意什么事项
      房产拍卖的注意什么事项 1、注意选择房地产拍卖机构 了解该房产的拍卖机构是否具有拍卖的专业资质,以及能否保证产权顺利过户。在“服务可以创造价值”的今天,房地产机构作为买卖双方的中介人,其专业资质和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显得尤为重要。 2、了解所竞买房产的权属状况。要确认所竞买的房...


·享有房产继承权的条件是什么?
       一个人去世后,往往会涉及到遗产被继承的问题。而遗产的继承往往也会出现很多的问题,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还存在债务时,此时关于在遗产中进行债务的清偿问题也是非常复杂的。另外,如果涉及到房屋的继承时,如果房屋贷款尚未还清时,情况也是复杂的。此时需要有一个清楚的判断。那么你知道,享有房...


·租房子没签合同能退吗
      租房子没签合同能退吗 租房押金不退怎么办?就当前租房的情况来看,一般房东都会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或者两个月的房租数额作为租房押金,而之后双方会实际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那要是租房子没签合同能退吗?此时指的一般都是是否能退还之前给的租房押金,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


·房屋他项权的期限限制吗 一、房屋他项权的期限限制吗?
      房屋他项权的期限限制吗 一、房屋他项权的期限限制吗? 他项权证的“有效期”实际上是债务清偿期,时间长短是依债务期限而定。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 1、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