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眼睛失明构成工伤几级伤残鉴定?
一个眼睛失明构成工伤几级伤残鉴定?
一、一个眼睛失明构成工伤几级伤残鉴定?
一个眼睛失明构成工伤二级伤残鉴定,具体的规定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第五条第一款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属于一级伤残。
第二款第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属于二级伤残。
第三款第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一侧眼球摘除或眼内容物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都属于三级伤残。
第四款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或半径≤20°)属于四级伤残。
第五款 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2;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双眼视野≤40%(或半径≤25°)属于五级伤残。
第六款 一侧眼球摘除;或一侧眼球明显萎缩,无光感;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4;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3;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2;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第Ⅳ或第Ⅵ对脑神经不兴奋,或眼外肌损伤致复视的;双侧前庭功能丧失,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站立属于六级伤残。
第七款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6;一眼矫正视力≤0.1,另跟矫正视力≥0.4;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单眼外伤性青光跟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属于七级伤残。
第八款 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者;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者;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外伤性青光眼行抗青光跟手术后眼压控制正常者属于八级伤残.
第九款 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属于九级伤残。
第十款 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跟矫正视力≥0.8;双眼矫正视力≤0.8;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者都属于十级伤残。
二、工伤鉴定流程
(一)提出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时间),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资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四)专家进行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视伤情程度从医疗卫生组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誉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若双眼或者一只眼睛失明的职员,确定失明是由于工作的原因才导致的,且确定自己在工作的过程之中,严格遵守了相关规定,那么在经过医院救治之后,双眼依旧没有光感,是可以向指定部门提出伤残鉴定的请求的。
·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这是对劳动者劳
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这是对劳动者劳动的肯定,也是劳动者的权利。不过,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会以各种名义来降低员工工资。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单位能否任意降低员工工资?下文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能否任意降低员工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权利随意降低劳动者的工...
·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什么情形
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什么情形
关于公司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内容有哪些?需要遵循什么原则?一、优化现场管理的基本原则
(1)科学合理原则
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都应当按照既科学又合理的原则办事,以期做到现场管理的科学化,真正符合现代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还要做到操作方法和作业流程合理,现场资源利用有效,现场设里安全科学,...
·劳动合同法定必备条款有哪些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
·劳动合同签了一年可以辞职吗
劳动合同签了一年可以辞职吗劳动者无论与用人单位签订多少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履行期间,劳动者都可以辞职。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辞职为由克扣工资,否则用人单位违法。如果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克扣的工资。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
·不属于工伤范围的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工伤范围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
·一、单位员工工伤工资怎么计算?
一、单位员工工伤工资怎么计算?单位员工工伤工资需要按照没有受伤时的薪资进行计算,员工工伤的工资是按照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
·劳动仲裁需要多长时间开庭
劳动仲裁需要多长时间开庭?劳动仲裁立案到开庭最迟为25天以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
·劳动工伤赔偿律师收费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劳动工伤赔偿律师收费主要考虑哪些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五)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六)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七)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
·工伤认定没下来可以停发工资吗?
工伤认定没下来可以停发工资吗?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
·大家都知道事业单位工资是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构成
您都知道事业单位工资是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构成的。绩效工资是对员工绩效的有效考核,根据自己绩效来给予报酬,这样可以激励员工工作,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每个地方又有所不同。那么广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是怎样的?下面的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广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规定是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