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医疗事故诉讼程序是怎样的呢 ?

医疗事故诉讼程序是怎样的呢

?一、医疗事故诉讼程序是怎样的呢

1、起诉:由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书,交纳起诉费,等待法院审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2、受理:法院审核起诉材料,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3、通知应诉:法院经过审核,认为该案属于自己管辖,就会通知被告应诉。

4、开庭审理:受理后,审判人员会安排具体开庭时间。开庭后,原告、被告双方到庭,依次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陈述最后意见等。

5、委托鉴定:如果在诉讼中需要对医方是否存在医疗过错或受伤人员的伤残情况进行鉴定,申请人向法院递交鉴定申请书,申请法院委托相关的机构进行鉴定,然后法院向相关司法鉴定机构送交委托鉴定函和需要的相关资料,等待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结论。

6、裁判:法院在调查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各项证据进行认定,适用相关法律,作出裁判文书。

7、裁判文书的送达、上诉: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之后,任何一方不服,15日内都可以提起上诉,上诉至上级人民法院。如果双方在上诉期内均未提起上诉,则一审判决书生效。

8、二审:上诉后,二审法院将组织开庭审理,并在事实清楚的前提下依法判决,结果可能是维持原判、依法改判或者是发回重审;二审判决是终局判决,判决送达后生效;如果各方当事人仍不服,除非有符合申请再审的情况,否则不可以申请再审。

9、执行:如果赔偿义务人未在判决生效后规定日期内支付款项,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0、申诉程序:对生效的法院判决,当事人不服的,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或者是在知道再审事项存在的6个月内提出。

二、医疗事故诉讼费用的收取规则

在立案起诉的过程中,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是应当首先由原告方预先交纳诉讼费的。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诉讼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所以,原告方在缴纳诉讼费时是预先缴纳,待判决下来后,由法院区分责任,分担诉讼费的比例,再行确定诉讼费。对于原告方来说,实际上就是原告“多退少补”的过程,如果胜诉,诉讼费予以退还;如果完全败诉,不再缴纳;如果是部分责任,则按照“责任比例”分别由原告、被告双方分担。

三、医疗机构在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1)病员的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在多数案件中,医疗行为与病员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比较明确。但在一些疑难、复杂的医疗纠纷中,必须经过专门技术鉴定方可确定因果关系。

(2)医疗机构不存在医疗过错。医疗机构如果要免除自己承担的侵权责任,就要证明自己在诊疗过程中不存在医疗过错。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及其计算公式是什么?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及其计算公式是什么?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及其计算公式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


·倒卖、非法销售医疗器械罪都会判刑吗?
      倒卖、非法销售医疗器械罪都会判刑吗?倒卖、非法销售医疗器械罪都会判刑,《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非婚生子女医疗费由谁支付
      非婚生子女医疗费由谁支付 非婚生子女医疗费是由非直接抚养的一方支付。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我国《婚姻法的》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无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


·四级医疗事故赔偿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四级医疗事故赔偿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四级医疗事故虽然没有给当事人造成伤残的,但是给患者造成了明显的人身损害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这时要对当事人进行赔偿的。那么四级医疗事故赔偿的计算方法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相关条例的规定...


·申请医疗司法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医疗司法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一、申请医疗司法鉴定的条件 根据三大诉讼法,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即应当先向办案单位申请法医鉴定,由办案单位出具鉴定委托书...


·法医鉴定怎么做
      具体方法是:一、法医鉴定主要受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委托的鉴定。县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需要做人身伤害法医学鉴定的,须委托县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初次鉴定,不得越权鉴定。二、委托鉴定由办案单位进行,不受理以个人名义委托的法医学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


·工伤医疗期满后不来上班可以辞退吗?
      工伤医疗期满后不来上班可以辞退吗? 劳动者在受到工伤的时候,是可以带薪休假的,但是有些劳动者就以此作为不劳而获的借口,在工伤医疗期满后不来上班,那么工伤医疗期满后不来上班可以辞退吗?我们在下文为您做一个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伤医疗期满后不来上班可以辞退吗? 因为工...


·工伤医疗费属于仲裁范围吗
      工伤医疗费属于仲裁范围吗仲裁一直是我国司法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的解决纠纷的方式,但是仲裁的范围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并不是拥有纠纷都可以使用仲裁,那么工伤医疗费属于仲裁范围吗?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伤医疗费属于仲裁范围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


·医疗事故罪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分哪些等级?会有什么处罚?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一级医疗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1、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2、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


·重庆医保政策详细内容是什么?
      医保即社会医疗保险,是对满足国家规定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患病时能够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医疗保险一般由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的比例共同缴纳,但是生活中很多人不了解相关的医保政策,如就医后如何通过医保进行医疗费用的报销也不清楚。本文中将对“重庆医保政策”进行详细介绍,希望...


·法医司法鉴定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针对案件的一些专门性问题,需要通过法医司法鉴定才处理,法医司法鉴定是运用科学的手段对人体的损害程度进行鉴定,而后出具法医司法鉴定结果,从而对案件的一些问题提供法医鉴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想要做法医司法鉴定的,需要符合法医司法鉴定的条件,在法医司法鉴定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办...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