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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不小心撞伤横穿马路的行人算交通肇事吗?

撞伤横穿马路的行人是否算交通肇事,需要看具体情况。我国法律规定的交通肇事罪是指违法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这个规定中并没有指定犯罪主体必须是机动车驾驶员,所以,当行人无视交通信号灯随意穿行马路为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时,交通肇事罪的主体将有可能是行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必须本人到场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必须本人到场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会给当事人,且不需要双方都签字,有一方签字,交通事故认定也是有效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


·醉酒驾驶摩托车一般关多久?
      醉酒驾驶摩托车一般关多久? 一、醉酒驾驶摩托车一般关多久? 醉驾一般关一个月左右才会判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


·一、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会影响刑事处罚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会影响刑事处罚吗? 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会影响刑事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车醉驾怎么办?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车醉驾怎么办?1、如果驾驶的电动车,其技术指标属于机动车,醉酒驾驶电动车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


·一、交通事故腿骨折误工几个月就一定赔偿几个月损失?
      一、交通事故腿骨折误工几个月就一定赔偿几个月损失?交通事故腿骨折误工几个月就一定赔偿几个月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交通事故案件中的证据该怎么收集
      交通事故案件中的证据该怎么收集,掌握了证据线索,但是自己没办法收集的,怎么办?交通事故诉讼中,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法院准许,可适当延长举证期限。那交通事故诉讼如何举证?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案件中的证...


·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可以不做吗?
      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可以不做吗?相信这个疑问也是每位不幸地遭遇了交通事故的当事方心头的疑问,当遭遇了交通事故面临交通事故责任,到底要不要做鉴定书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在这篇文章里给各位当事方讲一讲,这个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到底可不可以不做。 一、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是什么 交通事故认定...


·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起诉?
      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起诉?1、集体与开发商协商。开发商一般派能说会道的业务人员与业主协商,拖延时间或找各种理由开脱,或作出各种承诺,以平息业主的怒气。但可能经过数次协商,开发商仅承诺给予少量的赔偿或减免一定的物业费补偿。2、向房屋建设管理机关反映,请求处罚开发商。房屋建设管理机关只...


·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行驶怎样处罚
      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行驶怎样处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通常指不按车道行驶,压线、骑线行驶,违法行为有以下三种: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代码:43120,处罚标准:扣3分,罚款50元。2、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代码:13550...


·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
      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同时存在以上两种情况的,合并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


·拿到的国家赔偿不交税吗?
      拿到的国家赔偿不交税吗?赔偿请求人要求国 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赔偿金不征税,一方面是因为国家赔偿是基于违法行使行政行为而产生的赔偿责任,是对受害人的弥补,如果还要求受害人将其中一部分赔偿金以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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