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形有哪些?不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情形有: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走私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单位是否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应根据单位实施走私行为的次数、频度、持续时间、单位进行合法经营的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认定;3、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有关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二、单位犯罪被告的确定是怎么样的?由于单位犯罪一般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处以财产刑的同时,对有关责任人员也要处以人身刑,因此在实践中通常做法是将单位犯罪案件的被告人分为法人被告人和自然人被告人。一个法人被告人可能同时有数个自然人被告人,如有法定代表人、有关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是单位犯罪案件中的共同被告人。单位作为刑事被告人参加诉讼,由它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刑事诉讼,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既包括代表单位行使实体权利也包括代表单位行使诉讼权利,法定代表人以单位的名义进行活动,视为单位的行为。法定代表人有权代表单位行使辩护权,申请回避,申请审判长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或经审判长许可直接发问和最后陈述以及上诉、申诉等。同时也应履行单位被告人的诉讼义务。他代表法人进行诉讼活动的结果,由法人承担。但是当法定代表人在单位犯罪案件中同时也是直接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时,则具有双重身份,有违辩护的规则,所以笔者对单位犯罪案件被告人主体主张只列法人单位为被告人,而将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从属于单位被告人的身份参加单位犯罪的诉讼活动,以平衡单位犯罪的刑事诉讼程序。综合上面所说的,不构成单位犯罪代表着是以个人的名义进行实施的犯罪行为,在认定单位犯罪的时候不止要看是否以单位为主体所实施的犯罪行为,而且也是看是否由单位的负责人员决定实施做出危害社会的行为,这样才能被认定为单位犯犯罪。


·哪些情况不能认定强奸罪
      哪些情况不能认定强奸罪 一、哪些情况不能认定强奸罪 (一)有些幼女早熟,身材高大等特征以及本人谎报年龄,确实认为不像幼女,主动要求或在幼女的主动要求下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根据2003年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被告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


·共同犯罪的一人既遂全体既遂依据有哪些
      共同犯罪的一人既遂全体既遂依据有哪些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共同犯罪中只要有一人实施犯罪既遂了,那么就代表着全体参与者既遂。此时,就要按照既遂的情况,对共同犯罪的行为人进行处罚。共同犯罪中,共犯人的犯罪形态保持一致,一人既遂,全体既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条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什么?
      诉讼法在我国几个程序上的作用,它和我国的实体法相互配合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许多,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非法组织传销罪的概念是什么
      一、非法组织传销罪的概念是什么?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指组织者、领导者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的是什么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


·抢劫罪侵犯的权益是什么
      抢劫是属于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最主要还是因为在抢劫的过程当中,很有可能还会引发其他性质的犯罪。可以说对我国公民和社会的安定团结所带来的安全隐患都是非常多的,我国刑法当中针对抢劫罪的量刑都是比较严重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抢劫罪侵犯的权益是什么? 一、抢劫罪侵犯的权益是...


·消除行政拘留记录需要多长可以删除?
       众所周知,因为触犯刑法被判入狱服刑对个人刑满释放后的生活以及对子女都会产生一定得影响,而且相关的犯罪记录是不会被消除的。还有一种惩罚是因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被行政拘留的,那么这种行政拘留的记录会被消除吗?消除行政拘留记录需要多长时间? 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记录是...


·对于强奸罪怎么能判缓刑?
      对于强奸罪怎么能判缓刑?强奸罪是不会判缓刑的;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强奸罪,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


·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为什么批捕
      一、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为什么批捕?批捕未成年人的原因说明当事人的所作所为已经完全符合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的批捕条件,人民检察院批捕的条件主要是: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


·共同犯罪谅解书的法律效力?
      谅解书是起诉方和被告之间协商达成谅解的书面证明,约定对被告人所犯的部分刑事责任不追究,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谅解书的好处,但是法院在对案件审理时,谅解书可以作为减轻被告人刑期的依据。那么 共同犯罪谅解书 在形式案件起到的作用又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 一、共同犯罪含义 ...


·刑诉法93条释义的内容是什么?
      新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诉讼案件的很多活动都做了详细的法律规范,其中新刑事诉讼法第93条对刑事诉讼案件的批捕审讯问答环节进行了规定,但是要对刑诉法93条做详细的了解,不仅要知道其内容,还有对刑诉法93条的注释做详细的了解,这样可以更加清楚明白此条内容,才更加有利于在实践中运用此条。 ...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