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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判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贪污罪判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二、贪污共同犯罪认定应遵循的规则根据刑法总则的规定,参照1997年11月4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于共同盗窃的解释,认定共同贪污犯罪中 共犯所负责的犯罪总额可遵循以下三条规则:第一,贪污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对集团预谋以及组织所得的全部贪污的总额负责。第二,贪污罪一般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应对其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共同贪污的总额负责。第三,贪污犯罪集团或一般共同贪污犯罪中的从犯应对其参与的共同贪污的数额负责,并依照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就数额认定而言,共同贪污犯罪与共同盗窃犯罪不应有实质性的区别。按照规定贪污罪所贪污的必须是公共财物。刑法对公共财产的范围作了规定。主要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另外,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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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关于并案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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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销售假药判缓刑可以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分子能不能判处缓刑,要依据具体的犯罪情节而定,如果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并且真诚悔罪的,可以判处缓刑。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


·电信诈骗如何量刑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罪意见有哪些?
      抢劫罪是一种十分严重的犯罪行为,犯罪人员使用威胁或暴力的手段抢夺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的,可能还会导致受害人的伤亡。高高人民法院为了使各级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更好地适用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对抢劫罪案件的审理提出了指导意见,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罪意见的具体内容吧。 ...


·在什么条件下能判缓刑?
      在什么条件下能判缓刑?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


·非法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


·过失犯罪预备的规定是怎样的?
      过失犯罪预备的规定是怎样的?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的停止形态(未遂、预备、中止),换而言之具有犯罪预备行为的也就不会构成过失犯罪。犯罪停止形态按停止的原因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这些情形只有在故意犯罪中才存在,过失犯罪是按结果定罪的,达到法定的结果才定罪,换言之过失犯罪没有...


·抢劫6万从犯怎么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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