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合同违约责任连带

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难免会碰到一些违约情况。其中,有一些违约情况较为复杂,比如这里讲到的合同违约的责任连带情况。那么,我们该如何来认定合同违约责任连带呢?下面我们来进行明确。







? ?(一)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责任连带

? ? 《民法通则》第35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可见,这种连带责任是针对合伙人与债权人这一外部关系而言,至于合伙内部仍是一种按份的责任。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与合伙中的相似,根据《民法通则》第52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有关规定,合伙型联营各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的约定对联营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 ? (二)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
?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经济合同法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的有关规定:1、合同签订人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签订合同的,应视为委托单位授予代理权。介绍信中对代理事项、授权范围表达不明的,委托单位对该项合同应当承担责任,合同签订人应负连带责任。2、借用其他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的经济合同,应当确认为无效合同,出借单位和借用人对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负连带责任。3、借用人与出借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承包关系,且借用人签订合同是进行正当的经营活动,则可不作为无效合同对待。但出借单位应当与借用人对合同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负连带赔偿责任。

? ? ?合同违约责任连带的规定,由于有法律的支撑,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由上述内容可见,合同违约责任连带的规定是十分严格的,因而我们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合同事项,不得签订无效合同、不可在法律规定之外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等,为合作顺利开展提供良好保障。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相关问题需要 咨询建议咨询在线律师哦。



·饮料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饮料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饮料购销合同书范文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所供饮料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


·合同法定解除权行使的条件?
      合同法定解除权行使的条件有哪些 一、合同法定解除权行使的条件有哪些 (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当发生这些客观现象致使合同目的落空时,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享有合同解除权。 (二)预期违约将不履行主债务的。预期违约是从...


·我国法律关于股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我国法律关于股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对于公司所有者来说,公司经营的第一要素就是充足的流动资金,但如果资金不足,就需要通过股权转让等途径筹集资金。而仍然有很多人对于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内容较为陌生。那么,我国法律关于股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


·一般合同违约金是多少钱?
      一般合同违约金是多少钱? 一般合同违约金是多少钱 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


·商铺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铺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商铺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1、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2、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3、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虽然都与合同有关,但是他们两者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只是生活中大多数人无法准确对其做一个明确的区分,不知道他们的区别到底是怎样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讲解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有哪些,请阅读下文。 一、有无非法占有的目的。 所谓合同诈骗罪,是指利...


·黄沙购销合同怎么写,怎么签订?
      黄沙购销合同怎么写,怎么签订? 一、黄沙购销合同怎么写? 黄沙购销合同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就产品供销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严格遵守: 1、洁具、水暖器材概况 .洁具、...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如何制定?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如何制定? 一、卖方不履行合同时如何计算违约赔偿 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在以客观标准计算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这一标准仅适用于合同标的物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 如果合同标的物的价格是在不断下...


·变更合同是否有效,如何正确的变更合同
      变更合同是否有效,如何正确的变更合同 《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一、合同变更后有什么效力 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


·无偿委托合同能任意解除吗?
      无偿委托合同能任意解除吗?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任意解除合同,即不符条件的合同解除,它不以当事人违约为前提,而是完全按照一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而单独解除合同。任意解除合同的,合同也自解除之时终止。合同单方可行使任意解除权的合同1、加工承揽合同...


·装修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什么?
      装修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什么 平时的生活中总会跟别人签订合同,合同的存在就是为了双方的行为,确定了权利和义务。在合同履行中也会涉及违约的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利呢?赔偿标准是什么呢?装修合同违约赔偿也是适用合同违约赔偿的。下面我们就来介绍装修合同违约赔偿标准的相...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