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间接性精神病能离婚吗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一般情况下重婚罪怎么控告?
      在我国农村和法制建设淡薄的偏僻山区,时常发生重婚的现象。重婚一般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自己结婚,或者一方明知道另一方有配偶而与其结婚的行为。重婚属于违法犯罪。那么,一般情况下重婚罪怎么控告?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一般情况下重婚罪怎么控告? ? ...


·离婚协商孩子抚养权的原则是什么?
      离婚协商孩子抚养权的原则是什么?根据《婚姻法》以及相关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不同。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


·离婚要求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离婚要求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确定原则(一).法官自由裁量原则。这一原则,是英美法系国家所采用的基本原则。一般认为,法...


·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通常在诉讼离婚当中,才会涉及到分居离婚的问题。要是夫妻协议离婚的话,无论是否有分居、分居的情况如何,其实对最终解除婚姻关系都是没有什么影响的。那按照法律中的规定,究竟夫妻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分居,多指保留夫妻关系而不共同生活。分居不离婚...


·双方均未能举证证明彩礼是否已实际交付,如何裁判
      1、返还彩礼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对于是否存在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主张返还的一方应承担举证责任;而对于返还彩礼的金额有争议的,双方都应承担举证责任。   1)对彩礼是否应该返还是否符合法定情节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是否具有彩礼返还的法定情节,由主张返还方负举证责任。   2)对彩...


·婚内财产侵权的表现形式主要?
      婚内财产侵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 一、婚内财产侵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 1、夫妻一方擅自处理变卖夫妻共同财产 常见的是夫妻一方擅自变卖房产,因为房产价值大,所以也常常成为离婚诉讼中双方主要财产争议的焦点。夫妻感情一旦破裂,双方陷入面临离婚的僵局时,最容易出现一方擅自变卖房...


·最新婚姻法解释全文的内容有哪些?
      最新婚姻法解释全文的内容有哪些? 在当今社会,由于人们个人观念的强化,存在有大量的婚姻家庭纠纷,在实际出现的婚姻家庭纠纷的过程中人们往往不能明确自身的权利和应尽的责任,为了更好的了解在婚姻家庭纠纷中的自身权益,下面对于最新婚姻法解释全文做出介绍: 1、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共三十四...


·双方协商好女方起诉离婚要多久?
      如果不是万不得已大部分人都不愿意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来进行离婚,更多的人更愿意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来解决不愉快的婚姻。但是有不少的人由于夫妻双方的关系已经到达了冰点,所以更多的人都不愿意将离婚诉讼的时间拖的太长,那么双方协商好女方起诉离婚要多久? 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上法院起诉离婚过程...


·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


·离婚后追索财产起诉状是怎样的
      离婚后追索财产起诉状是怎样的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


·一般什么情况下不构成重婚罪
      一般什么情况下不构成重婚罪 在实践中,重婚行为的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根据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有重婚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只有情节较为严重,危害较大的重婚行为,才构成犯罪。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