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涉嫌受贿被逮捕后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涉嫌受贿被逮捕后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涉嫌受贿被逮捕后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本罪的立案标准

《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我国法律上对于受贿罪的具体量刑处理情况,就是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法律上也规定了相关犯罪事实的立案标准,在达到立案标准的情况下,才可以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量刑处理,未达到立案标准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刑事受案后多久立案
      一、公安机关刑事受案后多久立案?应当在二十四小时立案,特殊或者重大刑事可以延长到三十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对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动投案,不论是否有管辖权,都应当接受并登记,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依照法...


·刑事案死缓二审被告不认罪申诉的程序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刑事案,都是一些大案件才可以变成刑事案的,那么对于刑事案中被判死缓的罪犯不认罪是否可以进行上述,上述是否会被判刑呢?以及上述会不会对案件本身的性质有影响呢?又应该怎么申诉?申诉的程序又是怎样的呢?我们今天就来了解刑事案死缓二审被告不认罪申诉方面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刑事案发回重审理由都有哪些
      一、刑事案发回重审理由都有哪些 发回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通过裁定的方式,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包括两种案件: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


·盗窃罪数额的认定是怎样的
      《刑法修正案八》中对盗窃罪做出了较大的调整,首先取消了此罪的死刑处罚,同时也对构成此罪的情形做出了规定。实践中,要是有入户盗窃、扒窃、多次盗窃等行为的,此时会直接认定构成此罪。但对于一般的盗窃则需要根据数额认定是否构成犯罪,那盗窃罪数额的认定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在我国刑诉法精神病鉴定依据是什么?
      一、在我国刑诉法精神病鉴定依据是什么? 1、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一个人虽患有精神疾病,但如果仍有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还是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2、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即虽可能有辨认能力但丧 失了控制能力,其行为已无法受到主观意识的支配和控制。 3、必须是在发生危害行为...


·通州区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一、 通州区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性病卖淫危害社会算不算犯罪?
      卖淫是世界各国的一种普遍现象,这种行为在我国属于违法。很多女性在卖淫当中会患上性病,多次卖淫还会导致性病的传播。很多人不知道其中的危害之大。那么,性病卖淫危害社会算不算犯罪?下面就让我们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患有性病卖淫会导致性病的传播 性病主要是通过性...


·认定敲诈勒索罪注意什么
      因为敲诈勒索这一罪名,一般人一看字眼就知道它的具体含义,所以这里不再作详细的解读。这里需要解读的是,这一罪名需要提起注意的事项。 首先呢,这里的对象仅仅是指财物,并不指其他东西。例如名誉、性欲之类的,那很有可能是其他罪名。其次呢,如果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实施这样的行为,特别是到了...


·正定拘留所看人是什么时间
      正定拘留所看人是什么时间 正定拘留所看人是什么时间 拘留所看人都是正常工作时间,一般在上午进行。 拘留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一)拘留的概念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


·刑事辩护律师如何收费
      由于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对当事人来讲影响比较大,因此一般在刑事案件中都会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辩护。请律师肯定少不了费用的支付,那么此时刑事辩护律师如何收费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事辩护律师如何收费 我国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律师事务所依...


·刑事案件二次侦查没新证据会放人吗?
      刑事案件二次侦查没新证据会放人吗?刑事案件二次退回侦查后,如果还没有收集足够证据的,检察院应该作出撤诉的决定,不再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