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婚内离婚协议的特征有哪些?婚内离婚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

夫妻双方在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在协议离婚中有一种特殊情况那就是婚内协议离婚。顾名思义婚内协议离婚就是指男女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的协议离婚。那么婚内离婚协议的特征有哪些呢?婚内离婚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

一、婚内离婚协议的特征有哪些?

所谓婚内离婚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基本目的,并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的协议。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情况下,该协议没有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婚内协议有以下三点特征:

1、协议内容的复合性。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复合的,其内容大多涉及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既包括人身关系,也包括财产关系。

2、生效条件的特别性。一般情况下,民事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可生效,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拘束力。离婚协议可归属于民事合同,但其生效条件却有特别之处。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协议离婚,除双方具有离婚合意之外,还必须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或者由人民法院以民事调解书的形式赋予其效力,否则即使当事人具有离婚的合意,也不发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

3、婚姻关系解除效力的前置性。解除婚姻关系是离婚协议的基础目的,其他内容具有附随性,在婚姻关系未解除的情况下,附随内容不生效力,所以,离婚协议中解除婚姻关系部分未生效之前,分割财产和子女抚养部分也是不生效的。

二、婚内离婚协议书范本

婚内离婚协议书范本

协议人:某, 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王 某, 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 月 日在 区人民政府办理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张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二、儿子张亮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 路 号的 楼房一套,价值人民币6万元,现协商归女方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现金 3万元。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2万元,归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1万元。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张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年 月 日

通过我们提供的婚内离婚协议书范本相信您对婚内离婚有了很直观的认识。婚内协议离婚与协议离婚不同的就是协议离婚的时间不同。同时我们要提醒您的是婚内离婚协议的内容要在办理了相关离婚手续并领了离婚证的情况下才能生效。离婚是一件关系重大的事,男女双方应该在婚内协议离婚期间认真对待自己的婚姻关系,想好是否要选择离婚。
?

·子女监护权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子女监护权协议包括哪些内容?子女监护权协议包括甲乙双方的基本信息,紧接着就是将子女的监护权作出约定。一般情况下是将子女的监护权归属于父亲或者是母亲。1、监护权分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和对精神病人的监护权所谓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有什么规定?
      在这个婚姻自由的年代,都提倡自由恋爱、自由结婚,但也有一些情况例外,比如说胁迫结婚,这也是个法治时代,自然也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每个人,如果是受胁迫结婚的,可以申请撤销婚姻。那么,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呢? 1、胁迫结婚,可以申请撤销 我国《婚姻法》第11...


·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的管辖法院是怎样的因离婚后财产
      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的管辖法院是怎样的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


·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离婚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


·一、证明夫妻婚姻感情破裂?
      一、证明夫妻婚姻感情破裂有哪些情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最高法院2001年12月24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界定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


·申请做侄女监护人是否可以 一、申请做侄女监护人是否可以?
      申请做侄女监护人是否可以 一、申请做侄女监护人是否可以? 可以的,但前提是侄女的父母被剥夺了监护人资格或者丧失了监护能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_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的规定,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 ...


·国际婚姻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因为世界各国对国际婚姻的法律规定有所差异,以下仅为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法律。以下为国际婚姻法法律规定中的一般性参考,具体情况请详询律所。 一、婚姻家庭法法条中有关涉外的条文...


·抚养费的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
      抚养费的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


·什么情形下离婚少分或不分财产
      什么情形下离婚少分或不分财产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2、《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


·更改离婚协议需要什么  1、“离婚协议可以修改吗?
      更改离婚协议需要什么  1、“离婚协议可以修改吗?”:   (1)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   (2)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但不管是补充名变更,都需...


·新婚姻法对离婚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离婚的人数不断增多,离婚时产生的纠纷也发频繁发生,通常会为了分房产而争议不断,双方难以通过商议来解决,因此双方就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来判决,在婚姻法中有关于房产的分割规定,那新婚姻法对离婚财产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新婚姻法对于房产的规定 根据规定...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