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单位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

单位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以下药品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2、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

(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

(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确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3、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报销涵盖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

(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

(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4)膳食费;

(5)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非婚生子女生病可以享受医保吗?
       社会在不断地进步中,而进步的不仅仅是社会,还有人们的思想,然而在这思想进步的背后,人们也衍生出来一系列的问题,大家可以发现,其实在生活中有一些人都是未婚生子,这也给孩子造成了影响。那么非婚生子女生病可以享受医保吗,答案是否定的,非婚生子女生病并不能享受医保。 一、非婚生子女怎...


·法医司法鉴定新标准是什么?
      法医司法鉴定是查明案件事实的重要根据和手段,在现实生活中,法医司法鉴定在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法医在进行鉴定的时候都会按照鉴定标准来做。那么,法医司法鉴定新标准是什么?我们将在本文中为您作专业解答。 一、术语和定义 1、重伤。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


·常见的医疗纠纷解决4种途径是怎样的
      常见的医疗纠纷解决4种途径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在很多地区很多医院都曾发生过,给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为此国家和各地区管理部门相继出台了医疗纠纷解决办法,也给出了具体的医疗纠纷解决4种途径,您可以参照具体的解决途径进行医疗纠纷的解决,缓解医患关系。但是都哪些解决途径...


·医疗过错怎么解决?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怎么解决?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过错怎么解决 发生医疗事故后先和医院协商,如果医院拒不承认是医疗过错或者对医院给出的赔偿方案不满意可以申请进行医疗机构鉴定后起诉到人民法院。 二、医疗过错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


·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如何认定?三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如何认定?三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三级甲等医疗事故 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不完全失语并伴有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者,同时有神经系统客观检...


·海南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要考虑哪些因素
      海南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要考虑哪些因素 一、海南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要考虑哪些因素? 1、办理委托事项所需律师人数; 2、办理委托事项所需工作时间; 3、办理法律事务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4、委托事项的复杂程度; 5、委托事项涉及的价值; 6、办理委托事项所获得的...


·医疗纠纷危害有哪些
      医疗纠纷危害有哪些?医疗纠纷危害有哪些?一、对医疗单位的危害(一)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医疗秩序闹事、辱骂、围攻医生、院长、行政人员,砸坏公物,造成医疗秩序混乱,严重影响医疗质量和病人安危。(二)加重了医务管理部门的工作量调解和处理纠纷既是医务管理部门的正常工作,又是他们的超常工作。发...


·医疗纠纷诉讼费用是怎么计算的?
      医疗纠纷诉讼费用是怎么计算的?一、诉讼费的收取规则 在立案起诉的过程中,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是应当首先由原告方预先交纳诉讼费的。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诉讼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所以,原告方在缴纳诉讼费时是预先缴纳,待判决下来后,由法院区分责任,分担诉讼费的比例,再行确定诉讼费。对...


·遭遇医疗诈骗找哪个部门投诉
      遭遇医疗诈骗找哪个部门投诉 ?一、遭遇医疗诈骗找哪个部门投诉 遭遇医疗诈骗找以下部门投诉: 1、追究医疗机构的民事责任,请求调节或起诉; 2、追究医疗机构的刑事责任,找公安报案; 3、追究医疗机构的行政行为,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二、医疗诈骗属于医疗纠纷吗 1、医疗...


·医院医疗事故置患者死亡如何鉴定?
      医院医疗事故置患者死亡如何鉴定? 一、医院医疗事故置患者死亡如何鉴定? 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医患双方及卫生行政部门在委托鉴定时需提供:正式委托书;相关材料(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时提供);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书复印件(卫生行政部门提供)...


·医疗纠纷中医患双方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医疗纠纷中医患双方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一、患方的举证责任 《若干规定》规定了在医疗侵权纠纷中,医疗机构对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患者在医疗侵权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1、患者要到法院起诉医疗机构,必须证明自己在该医疗机构就...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