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职务侵占数额较大量刑是怎样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中对职务侵占罪做出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新增十个罪名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中对职务侵占犯罪的量刑上做出规定:1.构成职务侵占犯罪的,可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在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确定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根据职务侵占数额、次数等犯罪事实和情节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增加基准刑的10%~30%:(1)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款物的;(2)侵占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3)侵占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急需要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七十五、职务侵占案(刑法第271条第1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二)单位人员职务犯罪的数额是反映其行为危害性的主要标准,也是对行为人定罪量刑的主要标准。为确保罚当其罪,应根据全省各地经济水平确定不同的定罪量刑数额标准。因此,将全省分为两类地区,一类地区为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中山、东莞、江门市及其所辖市、县、区,二类地区为湛江、茂名、惠州、揭阳、汕尾、梅州、河源、肇庆、韶关、清远、阳江、云浮及其所辖市、县、区。1、职务侵占或者单位人员受贿犯罪,一类地区以2万以上不满40万元为“数额较大”,4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二类地区以1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数额较大”,3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2、挪用资金罪,一类地区以3万以上不满80万元为“数额较大”,8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二类地区以2万元以上不满60万元为“数额较大”,6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3、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办理单位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认定 “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标准,犯罪地在广东省内的,按照当地的标准掌握;犯罪地在广东省外的,按照二类地区的标准掌握。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是五千到一万元,只要达到这个金额就能立案,但是一线城市经济水平比较发达,因此职务侵占如果没有达到二万元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而一旦起诉,数额较大的量刑标准是在五年以下。


·滥用职权罪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滥用职权罪判刑标准是怎样的司法工作人员,即依法具有侦讯、检察、审判和监管人犯职务的人员为贪图钱财、袒护亲友、泄愤报复或者其他私情私利,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对明知是无罪的人...


·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可以委托哪些辩护人
      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可以委托哪些辩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的要件有哪些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其实盗窃犯罪在实践中是有可能转化为抢劫罪的,那么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的要件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不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的要件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269条的规定,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的前提条件是: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


·故意伤害罪的处罚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的处罚是什么? 一、故意伤害罪的处罚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的处罚是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这样的一种情况下通常都是导致的伤害的后果比较轻微的,比如说伤情已经接近了轻微伤,但是社会影响并不是特别大,犯罪人已经积极的赔偿这样的一种民事方面的损失的。三年以下有期徒...


·违规制造枪支罪的主体要件指的是什么意思?
      违规制造枪支罪的主体要件指的是什么意思? 一、违规制造枪支罪的主体要件指的是什么意思? 违规制造枪支罪的主体要件指的就是犯罪人员必须要与此罪的要件相符合,才能被认定为犯罪;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 《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依法被指定...


·刑事发回重审的情形具体是什么
      一、刑事发回重审的情形具体是什么 发回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通过裁定的方式,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包括两种案件: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


·遗忘物侵占拘留合法吗?
      遗忘物侵占拘留合法吗? 在我国,拿走别人的遗失物只能追究其民事责任,如何定性拿走遗失物在我国仍有巨大争议,遗忘物不同于遗失物,当侵占他人遗忘物达到一定数额,且拒不归还,则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会构成侵占罪。当失主与侵占者交涉之后,侵占者依旧不归还所占物品时,遗忘物侵占拘留合法吗?...


·关于盗窃罪金额认定是多少
      一、关于盗窃罪金额认定是多少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可以予以立案追诉。而根据我国《《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盗窃数额较大是1000原至3000原以上。因此,对于盗窃罪立案标准金额至少应该是1000元。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


·监外执行可以获得减刑或假释么
      一、监外执行可以获得减刑或假释么? 监外执行一般不能减刑或假释,监外执行的时候没有考核分,所以没有办法减刑。 特殊情况可以,即法律规定的几种重大立功表现。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在我国强奸罪是指什么样犯罪
      在我国强奸罪是指什么样犯罪 一、在我国强奸罪是指什么样犯罪 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并规定严厉的法定刑。例如2018年8月6日,印度通过刑法...


·最高法院虚假诉讼诈骗罪认定情形是什么
      虚假诉讼诈骗罪认定情形有哪些?通过制造假证据、隐瞒事实、制造虚假债权债务、恶意串通等手法,提起虚假的民事诉讼,欺骗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错误裁判,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或者变造证据、虚假陈述、捏造事实、恶意串通等手段,向法院提...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