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判决书格式要求是什么
刑事案件判决书格式要求是什么
根据我国诉讼类型来分类,法官作出判决书也是有三种的,即,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以及刑事判决书。不同诉讼中的判决书格式不同,今天我们就主要为您介绍一下刑事案件判决书格式要求,帮助你进行了解。
刑事案件判决书格式要求是什么
再审刑事判决书的结构、内容,按照第一审程序再审的,与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基本相同;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与第二审刑事判决书基本相同。但也有不同之处。
首部
1、文书编号。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文书编号为“刑再初字”;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文书编号为“刑再终字”。
2、抗诉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
⑴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不列写抗诉机关,只列写原公诉机关和原审被告人或上诉人的姓名及其基本情况。列写原审上诉人的应当用括号注明其在原审中的地位,即写明“(原审被告人)”。
⑵因同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而提审的案件,先列写抗诉机关,再列写原审被告人或上诉人的基本情况。
⑶当事人申诉的,公诉案件应当先列写原公诉机关或抗诉机关,然后列写申诉人(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或原审受害人)的基本情况。按照二审程序在审的,应当用括号注明其在原审中的地位,如原审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没有上诉的,只列写为原审被告人。自诉案件的,应当首先列写原审自诉人的基本情况,然后再列写再审被告人的情况。
3、原审处理结果、再审的提起和审理经过。
⑴本院决定再审的,可以表述为:
“×××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本院于 ××××年××月××日作出(××××)×刑×字第××号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年××月××日,本院作出(××××)刑监字第××号再审决定,对本案提起再审。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执行职务,原审被告人 ×××及其辩护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改为“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上级法院指令本院再审的,可以表述为:
“×××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本院于 ××××年××月××日作出(××××)×刑×字第××号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刑监字第××号再审决定,指令本院对本案进行再审。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执行职务,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改为“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3、本院向下级法院提审的,可以表述为:
“×××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刑×字第××号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年××月××日作出(××××)×刑监字第 ××号再审决定,提审了本案。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执行职务,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改为“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4、同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可以表述为:
“×××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刑×字第××号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本院提出抗诉。本院于××××年××月××日作出(××××)×刑监字第××号再审决定,提审了本案〔×××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该院于××××年××月××日作出(××××)×刑监字第××号再审决定,指令本院对本案进行再审〕。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执行职务,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改为“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事实
1、概述原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判决的理由和判决结果。
2、概述再审中原审被告人(或原审上诉人)的辩解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3、人民法院经再审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并就诉讼双方对原判决有异议的事实、证据作出分析、认证。
事实部分,应当根据具体的案情来叙写。原裁判认定事实正确,抗诉、申诉对事实无异议的,只是对原裁判适用法律等问题提出异议的,应当简要写明案件事实,并说明抗诉机关和当事人对上述事实无异议的情况;然后写明抗诉机关和申诉人提出的抗诉或申诉的具体内容。原裁判认定事实错误的,应当简要地写明案件事实,然后对上述事实予以否定,并提出再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原裁判部分事实错误的,首先应当写明原裁判正确的事实,并予以认定,然后对原判的错误事实逐条予以分析、否定,同时应当对抗诉或申诉的有关事实,进行分析,正确的应当予以采纳。
理由
根据再审确认的事实、情节和当时的法律政策,论述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一案多人的还应分清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和刑事责任),应否从宽或从严处理。指出原判的定罪量刑,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或者全部是错误的。对于申诉人及有关各方关于定罪量刑方面的主要意见和理由,应当有分析地表示采纳或予以批驳。
判决结果
1、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分两种情况。
第一、全部改判的,表述为:
“一、撤销本院(××××)×刑×字第××号刑事判决;
二、被告人×××……(写明改判的内容)。”
第二、部分改判的,表述为:
“一、维持本院(××××)×刑×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本院(××××)×刑×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被告人×××……(写明部分改判的内容)。”
2、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分为六种情况。
第一、原系一审结案,提审后全部改判的,表述为:
“一、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
二、被告人×××……(写明改判的内容)。”
第二、原系一审结案,提审后部分改判的,表述为:
“一、维持××××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被告人×××……(写明部分改判的内容)。”
第三、原系二审维持原判结案,再审后全部改判的,表述为:
“一、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和本院(××××)×刑终字第××号与刑事裁定;
二、被告人×××……(写明改判的内容)。”
第四、原系二审维持原判结案,再审后部分改判的,表述为:
“一、维持××××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和本院(××××)×刑终字第××号刑事裁定的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和本院(××××)×刑终字第××号刑事裁定的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被告人×××……(写明部分改判的内容)。”
第五、原系二审改判结案,再审后全部改判的,表述为:
“一、撤销本院(××××)×刑终字第××号刑事判决;
二、被告人×××……(写明改判的内容)。”
第六、原系二审改判结案,再审后部分改判的,表述为:
“一、维持本院(××××)×刑终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本院(××××)×刑终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被告人×××……(写明部分改判的内容)。”
(五)尾部
尾部与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或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相同。
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应当交待上诉权利。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应当写明“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 判决书应当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以上就是我们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为您整理的刑事案件判决书格式要求的内容,其中详细介绍了首部、事实、理由、判决结果以及尾部的写作格式。当然法院的判决书是由法院作出的,作为当事人只需要适当的了解一下就可以了。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侵占罪的遗忘物的概念是什么
如今看来,确实有人在脑海当中没有仔细的去对遗忘物和遗失物进行区分,有些比较大大咧咧的人去饭店吃饭或者和朋友们去游乐场玩的时候,就很有可能直接把自己的一些贵重物品遗忘到了该场所当中,可是,如果遗忘物被他人侵占,侵占人是有可能构成侵占罪的。但是,侵占罪的遗忘物的概念只能是所有者知道...
·妨碍作证罪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妨碍作证罪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提供虚假证据构成犯罪的,按伪证罪追究刑事责任,而伪证罪最高的处罚是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最长的追诉时效为经过十年。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
·犯罪嫌疑人被传唤到案 自首条件成立么?
犯罪嫌疑人被传唤到案 自首条件成立么?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公安机关根据被害人的举报,认为犯罪嫌疑人可能构成犯罪,但对犯...
·诈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提起吗?
诈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提起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我们经常听到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节约一部分的诉讼费和诉讼时间,更加有利于案件的进展和审结,所以很多当事人在诉讼案件时都想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例如很多人想诈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是由于我国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范围有做详细的...
·新刑法抢夺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新刑法抢夺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抢夺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抢夺罪,予以立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
·一、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
一、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
·关于杀人案拘留多久开庭?
关于杀人案拘留多久开庭?一般在三个月内开庭审理,法律上对凶杀罪从案发到开庭的时间没有规定,但对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拘留逮捕等羁押期限有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具体包括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期限和侦查期限、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期限及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期限等。二、具体情况(1)刑...
·道路上饮酒驾驶的拘役并处罚金怎样解释
道路上饮酒驾驶的拘役并处罚金怎样解释
道路上饮酒驾驶,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
·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之间区别有哪些
由于信用卡诈骗罪属于比较特殊的诈骗犯罪,因此实践中,有不少人无法准确区分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导致在认定犯罪的时候出错。那到底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之间区别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之间区别有哪些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
·贩毒罪犯罪中止量刑是怎么样的
贩毒罪犯罪中止量刑是怎么样的
一、贩毒罪犯罪中止量刑是怎么样的
制毒犯罪中止比照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量刑从轻、减轻处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条 【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
·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该如何判
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该如何判
一、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该如何判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