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聚众斗殴罪轻微伤赔偿哪些

我们每天有非常多丰富多彩的社交活动,然而并不是每一件活动都是令人开心愉悦的。在这些活动中,很有可能会因为您的意见不合或者误会的发生而出现斗殴等问题。那么聚众斗殴这个问题具体是怎样的呢?聚众斗殴罪轻微伤赔偿又会赔偿哪些方面呢?下面将为您详细讲解。

一、什么是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罪的构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⑴客体要件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在实际生活中,聚众斗殴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在公园、影剧院中,也可以是发生在较僻静的私人场所。因此,无论是在何种场所进行聚众斗殴犯罪活动,均应视为侵犯了公共秩序。⑵客观要件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斗殴,主要指的是采用暴力相互搏斗,但使用暴力。
二、聚众斗殴罪认定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⑴准确把握聚众斗殴罪中“众”的含义三人成“众”,“聚众”就是“纠集三人以上的行为”⑵单方具有聚众斗殴故意亦成立本罪⑶三、聚众斗殴的着手既遂标准 刑法学界对聚众斗殴罪的着手、既遂问题争议较大。笔者认为,聚众斗殴罪是行为犯。
三、聚众斗殴罪轻微伤赔偿哪些
⑴除非构成聚众斗殴罪承担刑事责任外,轻微伤只承担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⑵赔偿标准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如果聚众斗殴导致对方伤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以上就是关于聚众斗殴轻微伤赔偿及其相关问题的详细解答,其中涉及到的赔偿项目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等。如果您还有关于这个问题的其他疑问,请及时联系的在线律师,让我们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犯罪预备阶段有否犯罪中止?
      犯罪预备阶段有否犯罪中止?这要看是否有共犯,假如犯罪嫌疑人只有一人时,在犯罪预备阶段主动放弃了犯罪计划的,且未造成损失的,是可以成立犯罪中止的;但假如犯罪嫌疑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时,其中一人在犯罪预备阶段主动放弃了犯罪计划的却未能阻止其他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并且造成了损失的后果时...


·触犯聚众斗殴会怎么判刑
      一、触犯聚众斗殴会怎么判1、构成聚众斗殴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构成聚众斗殴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多次聚众斗殴的;(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


·股东擅自处分股权犯罪吗?
      股东擅自处分股权犯罪吗?不犯罪的,只要程序手续合法,公司法司法解释3第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前...


·如果把人打伤需要拘留多久?
      把人打伤需要拘留多久拘留分为冶安拘留和行政拘留,打人肯定能拘留,主要得看到时的情况,处理方式也不一样,赔医疗费,打人应该拘留几天,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分析:1、如果是将他人打伤,经法医鉴定伤情达轻伤或重伤的,打人者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右由公安机关予以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


·对于有自首情节怎么量刑?
      对于有自首情节怎么量刑? 一、有自首情节怎么量刑?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


·河南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现如今社会上有很多诈骗案的消息传来,已经有很多的人成为了诈骗案的受害者。不管是全国的哪个省市都有发生,其实现在诈骗案的多发主要还是因为网络的不断发展。接下来我们就以河南省诈骗罪为例,具体讲解下诈骗案的立案标准。 一、《刑法》规定的诈骗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如何判?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如何判?法律会如何判就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


·个人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是否构成单位犯罪
      个人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是否构成单位犯罪?如果个人以单位名义进行犯罪是不构成单位犯罪的,应该以自然人犯罪的规定进行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刑事自诉范围内的案件是哪些
      刑事自诉范围内的案件是哪些 一、刑事自诉范围内的案件是哪些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


·缓刑是不是不用坐牢
      缓刑是不是不用坐牢 一、判缓刑是不是不用坐牢? 缓刑就是将应当执行的有期徒刑暂缓执行。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来说,在规定的缓刑期期间没有对社会造成新的危害的,缓刑期间过后不再执行原判的有期徒刑。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


·死缓期间过失犯罪怎么处理?
      死刑是最严重的刑罚,现在许多国家对取消了死刑,我国也逐渐在减少死刑的处罚,不是必须需要立即执行死刑的犯罪嫌疑人基本上都会适用缓刑,那么死缓期间过失犯罪怎么处理?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死缓期间过失犯罪怎么处理?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