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银行贷款买房可以打几折

衣、食、住、行,作为人生存的必备条件。住更是人们不能缺少的,在当今中国乃至世界,都流行购买房屋时在银行贷款购买。那么在银行贷款买房可以打几折?这一直都是人们关心的,下面我们带您去了解。

一、房贷可以打几折?

房贷:银行贷款利率是根据贷款的信用情况等综合评价的,根据信用情况、抵押物、国家政策(是否首套房)等来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如果各方面评价良好,不同银行执行的房贷利率有所差别。

购房贷款最低利息是可以打7折的。银行的基准利率×70%就是利率了,但是不是每一个手套都可以的,利率和信用记录以及单位的好坏有直接的关系的。

房贷年利率与贷款用途、贷款性质、贷款期限、贷款政策、不同的贷款银行等相关。国家规定基准利率,各银行根据各种因素确定差别贷款利率,即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或下浮。现行基准利率是2012年6月8日调整并实施的,种类与年利率如下:

1、短期贷款六个月(含)5.85%;

2、六个月至一年(含)6.31%;

3、一至三年(含)6.40%;

4、三至五年(含)6.65%;

5、五年以上6.80%。

二、申请银行贷款买房需要哪些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协议书正本。

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三、房贷的手续程序

1、请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办理相关带齐以上的资料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然后接受银行对您的审查,并确定贷款额度。

2、就可以办理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

3、银行发放贷款,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

四、贷款买房的优缺点

办按揭的优点

1、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  按揭就是贷款,也就是向银行借钱,购房不必马上花费很多钱就可以买到自己的房子,所以按揭购房的第一个优点就是钱少也能买房。

2、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多项投资  从投资角度说,办按揭购房者可以把资金分开投资,贷款买房出租,以租养贷,然后再投资,这样资金使用灵活。

3、银行替你把关  办借款是向银行借钱,所以房产项目的优劣银行自然关心,银行除了审查你本身外,还会替你审查开发商,为你把关,自然保险性高。

办按揭的缺点

1、背负债务

说到缺点,首先是心理压力大,因为中国人的传统习惯不允许寅吃卯粮,讲究节省,所以贷款购房对于保守型的人不合适。而且事实上,购房人确实负担沉重的债务,无论对任何人都是不轻松的。

2、不易迅速变现

因为是以房产本身抵押贷款,所以房再出售困难,不利于购房者退市。

贷款买房时许多资金不足的人的首先,贷款买房的优点是可以减轻购房者支付全款的压力,但是缺点则是会付贷款费用,背负债务压力。贷款买房优缺点明显,每个人看自己情况而定。以上就是有关贷款买房的知识,如果您还有什么需要可以致电。

·在我国男方买房离婚房子归谁
      其实离婚的时候,夫妻之间的房产分割问题,您不能仅仅凭一些理论知识就进行定性。虽然我国婚姻法当中对房产分割的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很多情况下,可能实际情况都比较复杂,那么还是必须要聘请专业的律师来为自己争取房子的产权的。我们在下文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男方买房离婚房子归谁? 一、在我...


·购房时的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首先
      购房时的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首先,商品房认购书,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约定将来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签售的目的在于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的确认,买受方往往以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协议的担保。商品房买卖认购书在实践中称谓不一,如认购意...


·在实践中,不少人都喜欢买农村房屋,或是居住,或是当作投资。那
      在实践中,不少人都喜欢买农村房屋,或是居住,或是当作投资。那在法律上,农村房屋可不可以买卖呢?其实,对于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具体的分析。毕竟有些情况下,农村房屋的买卖是被法律认可的,那就法律允许买卖的农村房屋需要注意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房屋租赁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房屋租赁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 (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


·卖房者不迁出户口能否诉讼
      卖房者不迁出户口能否诉讼根据户籍管理规定,一个户头只能上一户人,办理户口迁移涉及到行政部门的审批,属于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并且办理户籍的公安部门只能在行政相对人提出户口迁移申请时,才能依法定程序为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办理户籍迁移行为并不是民事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所以人...


·租房期满未续签,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合同
      租房期满未续签,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房屋的时候一般当事人都会就租赁的期限做出约定,而要是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也是允许当事人协商一致之后续签租赁合同的。但有的时候可能出现租房期满未续签的情况,那这种情况下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合同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租房期满未续签...


·出租房会产生什么纠纷?
      出租房会产生什么纠纷(一)损害赔偿纠纷。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等。从司法实践看,目前颇有争议的是租赁关系结束后,房客对房屋所作的装修如何赔偿。对此,...


·离婚的时候拆迁房要怎么分割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快,现在也开始对一些老城区的旧房子进行拆迁,既然涉及到拆迁自然就会有赔偿的问题。而在拆迁房屋的过程中,夫妻也是有可能出现离婚的情况。那此时离婚的时候拆迁房该怎么分割才好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属状态也是多...


·夫妻双方离婚房子小孩有一份吗
      一、夫妻双方离婚房子小孩有一份吗? 住房如果是婚后取得,或是登记夫妻俩姓名,住房就是夫妻婚后共有财产,夫妻俩可以在离异时,把部分或是全部产权过户给孩子。但是,给孩子房产,这个给,需要办理过户,才合法有效,需要交纳过户税费。而夫妻俩之间,相互更名房产,不需要缴纳税费,只有几百元手...


·城镇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
      城镇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相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


·如何避免房屋质量纠纷
      买房之后比较担心的就是一段时候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此时想要退房可能性不大,只有让开发商对有问题的地方进行修缮、维护。为避免在这方面产生纠纷,损害到自身利益,就需要购房者提前采取措施进行避免。那到底该如何避免房屋质量纠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避免房屋质量纠纷 ...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