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对罪犯判处缓刑还需要坐牢吗?

有不少罪犯在最后判刑的时候往往都希望法官可以判处缓刑,这样就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的主刑了,但如果同时判了附加刑的话,则此时附加刑仍旧是要被执行的。那一般对罪犯判处缓刑还需要坐牢吗?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缓刑考验期限,应当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它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提出上诉、抗诉的一审判决的法定上诉、抗诉期满的第2天;另一种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确定之日。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限。因为羁押期限能折抵刑期,而缓刑考验却不是刑期。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审宣判后,已无须再予关押。如果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犯罪分子仍然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并通知有关的公安机关,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再依法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刑法条文】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第七十六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因为需要看在缓刑考验期内的表现情况之后,才能知道罪犯最终是否还需要坐牢。要是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了相关规定,或者发现漏罪、又犯新罪的话,此时就会被撤销缓刑,然后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诈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诈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诈骗行为只要涉案数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就是刑事案件。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按治安案件处理。诈骗是一种违法行为,就追究其法律责任来说,不是民事案件。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诈骗罪是数额犯,行为人采用诈骗的方式骗...


·如何对破坏生产经营罪处罚
      如何对破坏生产经营罪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生产经营...


·确定满足侮辱罪、诽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起诉吗?
      确定满足侮辱罪、诽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起诉吗?确定满足侮辱罪、诽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起诉,根据《刑法》刑法第246条的规定,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刑法》同时规定,犯侮辱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告诉才处理”,根据...


·侵犯肖像权刑法中有规定吗?
      侵犯肖像权刑法中有规定吗?侵犯肖像权不属于刑法调整范围,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造成的影响,只能要求民事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


·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词有几部分组成
      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词有几部分组成?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词有三部分组成,法庭辩护词的主要结构:一般由前言、辩护理由、结束语。1、前 言(主要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2、辩护理由(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


·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
      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但可以归纳为3类:猎取珍贵...


·毒品犯罪是否需要有量的限制
      不需要。《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


·司法机关没有证据可以入罪吗
      司法机关没有证据可以入罪吗 一、司法机关没有证据可以入罪吗 没有证据是不可以入罪的,如果没证据的,在一般情况下,公安司法机关是不能进行刑事拘留的。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


·犯罪未遂犯罪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未遂犯罪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一、犯罪未遂犯罪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 犯罪终止,是犯罪分子已经完成整个犯罪行为,并造成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由其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 在"犯罪终止"状态下,由于犯罪行为已经被犯罪...


·非法集资违法吗,非法集资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在生活中,非法集资的行为是比较常见的,非法集资的主体有个人和单位之分。有些朋友由于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故而不知道非法集资是否合法,这个问题需要从非法集资的构成要件进行分析。非法集资违法吗?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非法集资违法吗? 非法集资是违法的。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可以被判缓刑吗
      对于故意伤害犯罪,针对不同的损害程度,对行为人的量刑是不同的。其中造成轻伤的处罚是相对较轻的,那么此时是否能适用缓刑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资料,告诉你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可以被判缓刑吗。 一、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可以被判缓刑吗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