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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的加班工资该怎么算

国庆节的加班工资该怎么算虽然说在国庆节需要给员工放假,但有些单位因为特殊原因不得不要求员工加班,那么此时国庆节的加班工资该怎么算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国庆节的加班工资该怎么算法定节假日: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公休日: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公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得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应得的工资报酬。如果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则以本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数。二、休息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现实中很多企业对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存在认识上的两种误区,一是认为只要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用人单位就可随意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而无需支付加班工资;另一种看法认为,只要单位规定,就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原劳动部于1994年12月14日颁布了《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此办法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必须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即用人单位无权自行决定实施这一工时制度。在实行标准工时制和计件工时的情形下,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而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情形下,情况发生改变。这是因为按照1995年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职工,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时,要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报酬。”《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综上所述,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其不低于劳动合同确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如果劳动者在一定周期内的综合工作时间,未超过标准工时时间,在周休息日工作的,用人单位不必支付其加班工资。但其中有部分属于法定节假日,但部分则属于调休的时间,因而在不同时间安排员工加班的话,那么单位需要支付给员工的加班费就不一样。其中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为3倍工资,但要是属于公休日加班的话则就是2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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