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新规定是什么?

企业职工上了大半辈子的班,可能最期待的就是能够早些退休享清福。国家规定公民到了一定的岁数就可以退休不参与任何劳动和工作了,但是对于退休年龄有着明确的规定。最近,国家有了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新规定。一起随我们看看吧。一、最新退休年龄规定出台2017年延迟方案出台,设定5年左右的“缓冲期”,2022年正式开始实施 ,直至2045年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提出,我国应逐步延龄退休,建议到2045年不论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现行退休年龄是为,男性65周岁,女性55周岁。人社部部长尹蔚民介绍了“十二五”以来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成就,称我国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龄最早的国家,平均退休年龄不到55岁。经中央批准后,人社部将向社会公开延迟退休改革方案,通过小步慢走,每年推迟几个月,逐步推迟到合理的退休年龄。二、失业人员最新退休年龄规定没有专门针对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跟在职人员的退休年龄相同,仍然是男性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和自由职业者55周岁退休。 失业人员在批准退休的次日起,每月凭《退休证》和《养老金领取证》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指定地点领取养老金。这里所指的失业人员是指向失业机构登记过的。失业人员符合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后,养老金统一按《养老保险办法》规定计发。其计算公式为:月养老金=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储存额乘系数÷1202失业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按规定领取的养老金每年随本市退休人员养老金增长机制作同步调整。三、女职工退休年龄新规【经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录用为干部的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5周岁。】《劳动法》实施前参加工作的女工人和《劳动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女职工,以其长期所在岗位确定退休年龄。长期在管理工作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长期在生产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凡在本单位担任一定行政管理职务或未直接从事本单位生产产品活动或不直接从事本行业一线生产、服务、工勤岗位工作的,都按从事管理岗位确定。职工在管理岗位的累计工作时间大于在生产岗位的累计工作时间即为长期在管理岗位工作,退休年龄应为55周岁;反之,即为长期在生产岗位工作,退休年龄为50周岁。企业职工退养或待岗、下岗期间,不计算在岗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是用人单位除劳动者存在严重过错外常见的裁减人员的法定情形。对于连续工作年限,通常双方并无争议,但是,对于解除合同时是否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往往存在重大分歧,且此问题直接影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因此,对该问题的厘清,有助于双方依法处理相关争议,用人单位也可以避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综上所述,我国最新规定男性和女性的退休年龄都往后推迟了五年,男性是65岁而女性是55岁。其一是因为国家人口老龄化,老人的数量越来越多;其二是因为科技进步使得许多老人仍然老当益壮,还能在工作岗位上继续坚守。


·之前已经给大家介绍了很多有关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
      之前已经给您介绍了很多有关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相关赔偿问题,如果工伤比较严重,员工就需要进行住院治疗,很多员工医疗期满后都会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医疗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吗?具体的解答如下:该职工的法定医疗期满之后,如果患病离岗之后身体状况需要治疗,仍不能够返回原职位工...


·劳动仲裁裁决期限有多长
      劳动仲裁裁决期限有多长 一、劳动仲裁裁决期限有多长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申请人需要补正材...


·工伤认定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原因突发职业病的或者是人身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是工伤,并且个人单位应该及时的把员工送往医院治疗,并携带相关的资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鉴定。相关的机构,受到一定的证明材料之后,会下发工伤认定书,那么工伤认定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下...


·一、索赔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一、索赔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


·劳动仲裁法人会坐牢吗
      不会,如果法人代表没有抽逃出资或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那么法人代表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说用人单位被员工劳动仲裁起诉了的话,那么一般情况是没有影响的,除非是公司法人存在着抽逃出资或者是滥用权力的行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


·通过劳动关系认定证据进行维权
      劳动关系的法定认定证据首要文件就是劳动合同,由于劳动者属于弱势群体,受雇于用人单位则应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劳动关系的健康行使。但是由于大多数用人单位企图方便操纵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提出不合理的薪酬,就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当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关系认定证据扩大了证据...


·在产假期间可以辞退女员工吗
      在产假期间可以辞退女员工吗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4项、第87条;企业职...


·装饰工程分公司可以签什么合同
      装饰工程分公司可以签什么合同?装饰工程分公司可以签属于本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合同,建筑工程公司对外承揽工程必须要有相应的资质,如果分公司是经注册登记成立的,并且具有相应的资质,在其营业范围内是可以对外承包工程的。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其他组织可以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


·离职了公司却不发工资,该怎么办?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


·克扣工资责任有哪些,克扣工资怎么办?
      单位在雇佣劳动者之后,应该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如果单位无故克扣员工的工资,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单位克扣工资有哪些法律责任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克扣工资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


·在我国劳动合同书有几份?
      在我国劳动合同书有几份?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的规定,一式两份的劳动合同,应该给劳动者一份。若不符合上述规定,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二...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