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女子离婚如何赔偿青春损失费

婚姻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离婚更是人生的转折。离婚的时候觉得自己吃亏,想要获得更多的补偿实乃人之常情。但是,这个所谓的“离婚青春损失费”到底能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呢?而女子离婚如何赔偿青春损失费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离婚青春损失费青春损失费一般是指在男、女双方因恋爱分手或婚姻关系解除后,男方或女方(一般为女方者居多)自己觉得为对方付出较多,希望对方对自己的青春损失进行一定经济上的补偿。那么离婚青春损失费就只是指在离婚纠纷中,一方主张对方在经济上弥补自己的青春损失。二、青春损失费有什么依据从法律的角度看,离婚青春损失费是没有被直接认可和支持的。青春损失费是一个民间发展而来的词,是离婚的人因为自己心灵受到创伤,认为自己在婚姻中处于劣势地位并且付出比对方多,希望在离婚的时候获得经济上的补偿。然而,“离婚青春损失费”这个词在现实生活中被老百姓广泛地使用,司法实务也难以避免对这个问题的纷争。从法律条文的解释适用上看,与“离婚青春损失费”比较贴切的是“精神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样“青春损失费”就有了法律依据。三、怎么算青春损失费因为青春损失费的赔偿依据的是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因此损失费的具体计算方法也应当参照精神损害赔偿的方法。1、损害赔偿的范围(1)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2)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的。2、损害赔偿的参考因素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手段场合方式、造成的危害结果、获利情况、侵权人的经济水平等多种因素参考确定赔偿数额,因此离婚青春损失费也应当根据权利人的主张,综合考虑以上多种因素来确定数额。由此可见,在离婚诉讼争议中,直接提出离婚青春损失费的要求往往很难实现,也会因为没有法律上的直接规定而比较难被法院支持。所以,建议您在离婚的时候直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根据以上内容的介绍,我们知道我国法律中是没有关于青春损失费的规定的,但是在实践中却经常听到这个词,因此当事人之间可以就此协商后进行赔偿,但如果起诉到法院的话,是不会得到支持的。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法规定重婚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一、刑法规定重婚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社会 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2、客观要件 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


·我们都知道:安家才能立命
      我们都知道:安家才能立命,才能够有奋斗的源泉和动力。但是,对于现代人而言,尤其是在一线城市奋斗的年轻人来说,想要单纯通过固定的工资来买房,实属不容易。而且,现在的房价虽然得到比较好的控制,但是因为基数大,所以也是高的离谱。如果不选择贷款按揭来买房,恐怕很多年轻一代,都终将成为城市...


·起诉离婚请律师费用多少钱?
      现在大部分人的法律意识都是在提高的,因此在生活中遇到什么问题,第一时间也会想到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选择聘请律师的人更多。但请律师需要支付律师费,那起诉离婚请律师费用多少钱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请律师费用多少钱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


·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是什么?
      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是什么地方 一、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是什么地方 结婚登记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配偶患精神病如何离婚?
      有的人可能在结婚的时候精神都还是正常的,但日后因为一些情况患上了精神病,此时对方可能比较嫌弃就想离婚。那配偶患精神病的话,此时另一方应该怎么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配偶患精神病如何离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79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更加关心公民的基本权益。在平时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更加关心公民的基本权益。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被别人侵犯自身权益的行为,这样的行为有可能会构成诽谤罪,诽谤罪有很多解决方式,其中有一项就是消除影响,犯诽谤罪如何消除影响呢?我们来了解下相关内容。 一、诽谤罪及其承担方式 诽谤罪(刑法第2...


·子女可以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吗?
      子女可以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吗? 子女可以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吗 1、谁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下列单位和人员(以下简称有关单位和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2)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3)未成年人住所地的...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诉讼离婚要的证据有哪些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此时当事人都需要按照规定来办理离婚手续,这样才能解除婚姻关系。而实践中要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话,由于需要在诉讼中为自己争取利益,因此也就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那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一、提供结...


·哪些情形为夫妻一方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
      哪些情形为夫妻一方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根据《婚姻法...


·男女申请结婚的必备要件是什么
      男女申请结婚的必备要件其实也可以当做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必须要具备的条件。相信您都清楚我国《婚姻法》中对结婚的条件和程序都是作出了要求的,若不满足结婚条件,则肯定无法办理登记。下面的文章中,我们就来告诉您男女申请结婚的必备要件是什么。 一、男女申请结婚的必备要件是什么 1、男女双方...


·婚前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的分割如何处理?
      婚前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的分割如何处理? 一、婚前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的分割如何处理? 婚前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的分割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平均的进行一个分割,因为婚前财产如果是法定的,资息和自然的增值部分之外,都需要来算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当中也...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